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清溪镇栏目 > 聚焦清溪 > 热点专题 > 东莞市清溪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养老服务

清溪镇关于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通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2-02-07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207号)文件要求,2021年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每人每月1760元。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专项资金预算额度为651,264元,全年向特困人员28户28人共发放特困供养金437,244元。


  清溪镇公共服务办

  2022年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