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207号)文件要求,2021年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每人每月1760元。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专项资金预算额度为651,264元,全年向特困人员28户28人共发放特困供养金437,244元。
清溪镇公共服务办
2022年1月28日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207号)文件要求,2021年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每人每月1760元。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专项资金预算额度为651,264元,全年向特困人员28户28人共发放特困供养金437,244元。
清溪镇公共服务办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