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东莞市第四片区专职安全员巡查系统使用推进工作督导汇报会在清溪镇召开,要求各镇进一步压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继续加强专职安全员巡查系统的使用推进工作,加快实现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全覆盖。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黄龙昌参加会议。
期间,清溪、樟木头、凤岗、塘厦、谢岗、桥头等镇应急管理部门先后就推动开展专职安全员巡查系统、行政执法以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等工作进行汇报。
会议要求,各镇要持续推进专职安全员巡查系统的使用。要进一步压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巡查系统中准确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结合本辖区实际,进行网格化管理,实现专职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全覆盖。要督促专职安全员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有效管控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要切实发挥执法的“利剑”作用。要对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一是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责令企业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二是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企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三是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重拳出击,依法严惩违法主体;四是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依法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是对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定的企业,通过执法等行政手段引导企业主动关闭或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六是涉嫌犯罪的,要邀请公安机关一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要高度重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切实提高事故调查工作效率,督促事故调查组高效完成各项调查工作,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调查报告。此外,要及时报送有关数据,确保市局能及时掌握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情况。
会前,市应急管理局督导组还先后前往东莞清溪保税物流中心附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东莞卓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地,实地检查交通事故隐患点整改和企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情况。
会上,清溪应急管理分局就清溪镇专职安全员巡查系统使用推进工作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据悉,清溪镇共有专职安全员73名,配备了23台电动巡逻车,并于今年9月13日购置了符合专职安全员巡查系统配置的终端。经系统培训后,全镇专职安全员均能熟练运用巡查系统开展日常巡查检查,能够在巡查系统内录入企业信息的完整度和准确度。截至目前,清溪镇专职安全员已录入企业数2808家,其中已检查1779家,发现隐患数9746个,巡查覆盖率6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