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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1-01-22

  2020年以来,清溪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粤发〔2016〕20号)、《东莞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东法治委〔2020〕5号)等文件要求,奋力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推进依法治镇各项工作,竭力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我镇向社会运行更加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更高质量的目标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抓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我镇党委在不同的会议当中以及专题学习中多次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系列会议精神,要求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将我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同时,镇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实施方案》(清委员字〔2020〕1号),指导干部以全局眼光及时学习落实上级指示,推进我镇建设高效运行的法治政府。

  二是积极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清溪作为全市政务服务改革试点镇之一,目前中心进驻28个部门1059项事项。按照市综合窗口改革工作要求,972项事项全部纳入综合窗口受理(公安、税务、市政公用服务除外),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受理比率达100%,综合窗占全部窗口比率达100%。2020年以来,我镇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132286宗业务,满意率达99.95%,通过部署自助终端方式推动140多项便民服务事项进驻党群服务中心,全镇21个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完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逐步实现村(居)民办证办事“足不出村”,让“数字政府”建设改革成果惠及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在审批效率的提升方面,我镇大力推广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五证合一、标准地址、实名身份认证、简易注销、变“企业跑”为“政府替”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竭力压缩审批时限,加速优化服务流程。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创设执法新局面。根据省、市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相关部署,我镇于2020年10月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加设卫生监督、文化旅体、广电传媒等执法职能统筹镇属执法机构职能;成立清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作为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将常规联合执法协调机制、专项联合执法协调机制、突发联合执法协调机制等3项机制贯穿镇执法机构之间的执法工作中,精简组织架构,加强同级执法机构以及与市级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

  二是优化行政决策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清溪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溪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决策事项和流程,明确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结果公布等程序;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镇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秉持着以镇司法分局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镇司法分局法制办2020年共审查合同和文件864件,参与工作协调会议和接受法律咨询300余次,处理行政案件1宗,民事案件3宗,无行政复议案件。同时,我镇根据上级要求以及自身实际出台了《清溪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监督工作,规范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督促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或单位做好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2020年我镇制定发布4件规范性文件,按时上报备案,着力促使规范性文件制定向更为严谨的方向行进。

  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方面,我镇严格执行《清溪镇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2020年我镇行政执法人员共参与了三期网络培训,涉及到期换证和新申证共70人,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在执法信息公示方面,我镇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东莞市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前事后信息公开,并按照要求规范公正执法流程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我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强制案件公示率均在90%以上,其中行政强制公示率为100%。此外,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学习,积极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2020年我镇国家工作人员参考人数423人,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优秀率93.62%、平均分97.23分。成功举办了领导干部学法培训以及全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效果显著。

  (三)着力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

  一是提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少聚集、少接触”仍是目前取得抗疫胜利的关键,我镇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修订了《清溪镇疫情应急小分队工作方案》,印发《清溪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成立清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工作专班,充分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务求通过“日常检测、宣传教育、依法隔离”三位一体的联防工作机制科学高效处置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在重大实践中检验政府社会治理能力。

  二是提振企业以及就业人员信心,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更有效支持。我镇在建立了疫情防控保护网的基础上,持续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信心,实施社保减免政策,截至2020年10月,累计减免社保费金额5亿余元;实施稳中求进的就业扶持手段,不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全年累计发放各项就业创业补贴305.02万元,惠及3419人次;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振失业人员就业信心,共帮扶2929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搭建就业对接平台,举办公益性招聘会20场,提供就业岗位1.48万个,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健全权力监督和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公开事项并及时更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安全。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积极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群众诉求的受理工作,2020年共受理信件3462件,办结3462宗,办结率100%。

  二是高质量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总结验收“七五”普法和启动谋划“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为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我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从横向来看,普法教育从内部学习到穿行街道,再到徜徉具有示范性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最后步入校园,让法律宣传的足迹遍布群众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以进一步牢固广大市民群众、莘莘学子的法律观念;从纵向来看,按照法律宣传时间节点对国家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主要法律进行专题宣传,其中民法典普法工作更广泛开展,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一切的普法宣传旨在让广大群众能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近年来,我镇相继出台了《清溪镇信访工作规范》《清溪镇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清溪镇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的方案》等文件,2020年新成立驻交警大队调解室和1个企业调委会。同时,我镇持续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基层法律服务做到21个村居全覆盖,力求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遇事不乱,按照法律程序妥善化解矛盾。我镇作为东莞市第二批创建全省“维稳工作示范点”的唯一镇街,专门成立清溪镇创建省维稳工作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溪镇创建全省“维稳工作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镇信访办制定《清溪镇创建“省维稳工作示范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对隐患概况、隐患类别、隐患等级、处置应对等基本情况定期汇总跟进;镇司法分局对镇综治中心推送的矛盾隐患及时安排调解员,顾问律师介入化解,在全镇各调委会的努力下,2020年调解案件5190宗,其中驻派出所调解室调解案结案4317宗,其它调解组织调解案件873宗,纠纷调处率100%,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矛盾化解水平需要更上一层楼

  我镇司法调解、劳资纠纷矛盾化解工作总体向好,但是相比于“十四五”规划要求,纠纷调处率、纠纷调处质量仍有上升空间。尤其是在编外人员的聘请以及设备空间升级扩容方面,需要进一步调动社会人员参与矛盾化解工作的积极性,使得矛盾化解更具“人情味”,更加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提升纠纷化解过程中的透明度。

  (二)普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

  我镇基本按照法律宣传时间节点展开普法工作,但是宣传形式仍有待扩充,尤其是在将法治公园与我镇打造的“五子麒麟”系列普法品牌结合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打开宣传思路,开展更多形式的法律宣传。202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我镇需要结合以往的法治经验以及未来的法治实践,开展更加多元、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内容及形式。

  (三)基层执法队伍协调机制及素养有待提高。目前我镇按照上级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相关部署,已基本对有冗余的执法资源进行整合,尤其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职能有所扩充,但由于原有执法人员在本单位驻扎时间较长,对于自身职责内涵扩充这一事实认识不够清晰,在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时,会有部分执法人员出现关于“是否越权”“机构归属”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未能阻挡和摧垮我们不断向前发展的脚步和信心,接下来我镇将在认真总结2020年度工作经验、分析存在不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路和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助力矛盾纠纷化解更加“暖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为了能够将这份“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落实到位,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我镇将针对民法典开展更多的专题理论学习,并及时总结在实践民法典时遇到的新问题,开创的新做法,将其分编的各项权利能力保障制度与各单位现行的群众矛盾化解机制有机结合,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在更有温度的过程中进行。出台更多的补助政策,为编制内外的调解员及仲裁员给予更多补助,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

  (二)统筹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在更高起点开展。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借鉴普法新思路、好做法,创新宣传形式,集中开展宪法学习讲座;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的浓厚氛围,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法治建设,使法治深深扎根于人民创造性实践。

  (三)完善基层执法队伍协调机制

  我镇将利用新近建立的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作为统一协调平台,按照有利于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原则确定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人员配备,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相关工作。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重点讨论综合行政执法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等。同时,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充分利用执法证考试培训之余的学习资源,进一步理解掌握上级文件精神,提高执法素养。

  专此报告。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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