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溪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粤发〔2016〕20号)、《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东委发〔2016〕21号),按照市委市政府和镇委的部署,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现将我镇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19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做好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全面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审批程序和期限。开展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清溪镇人民政府成立以来出台的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有1份文件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况,已作废止处理,清理情况已向社会公布;印发了《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继续深入探索商事制度领域改革,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激活了市场活力,全镇现有市场主体约3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30%。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制定了《清溪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涉及330个事项,已按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做好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各相关部门已顺利承接市下放的约600个事权。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目前正扎实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按要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于2017年1月建成综合服务中心并对外开放,提前完成了省市的建设任务,是全市最早开放办事大厅的镇街之一,共有18个单位的办事窗口进驻中心,设置窗口59个,月均业务办理量近2.4万宗,2018年度办理量约29万宗,业务办理量排在全市前列。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8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75%以上,95%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32%以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7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按照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出台了《清溪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主体责任,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坚持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经镇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并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或者社会舆论对文件内容可能存在理解偏差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解读工作。2018年度,我镇共有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均严格履行了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均在清溪镇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准确率达100%。根据市的部署要求,我镇于2017年11月全面完成了对约500件现行文件的清理工作,其中涉及规范性文件36件,予以保留的25件、予以废止的6件、宣告失效的3件、予以修改的2件,清理结果已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坚持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后续工作,对清理后需要修订的2件规范性文件已完成修订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到期前实施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作出修订、废止或宣告失效处理。对已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布(标注)。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按照证明清理要求按时报送清理结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合法性审查办法、风险评估办法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建立、健全,切实做到“谁决策,谁负责”。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信息(或召开听证会),对决策内容、目的、依据、影响等情况进行说明,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拓宽公众参与的载体、渠道和形式,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未经评估或经评估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的,不得作出决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均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近年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均已通过合法性审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成立了镇法律顾问室,出台了《清溪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了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建立了以镇法制办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处理法律事务和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防范法律风险。2018年度,镇法律顾问室共对11件重大行政决策、32件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文件、512份经济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参与镇政府及各部门涉法事项讨论研究87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自由裁量标准在执法过程中得到切实执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落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查、执法全过程记录、在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等执法信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自由裁量标准在执法过程中得到切实执行。2018年度,我镇共有行政处罚案件487件,行政许可事项2231件。行政执法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情形。行政执法决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情形。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行政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机构的,及时回收行政执法证并上交主管部门。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编制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和事项并及时更新。2018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约5000条。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度共收到11宗依申请信息公开,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今年的报告已在3月份向社会公布。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除了公布栏等传统渠道,还运用了政府网站、政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制度,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镇政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现沟通率和满意率100%。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积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根据人民法院的意见建议改善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按程序及时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配合监察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推动了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认真办理“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受理案件,2018年度共受理案件1500件,100%办结。在镇行政办事中心设立了举报箱,在政府网站设立了镇长信箱,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热线电话87362871,畅通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严格落实来信来访办理流程,依法及时处理信访诉求。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以及重大信访信息反馈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出台了《清溪镇信访工作规范》《清溪镇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清溪镇信访事项转办、交办管理办法》《清溪镇关于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退出普通信访领域后有效善后衔接机制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部门联动,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加强突发事件风险管理、隐患排查和分析评估工作。2018年度共有510宗已办结信访案件,已全部归档。不断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和支持村民(居民)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我镇2018年度共有5宗行政诉讼案件,均按规定出庭应诉,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案件。2018年度我镇共有1宗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已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宪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2018年度内举办了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2期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其中1次为宪法学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要求向市普法办报告普法工作情况和年度普法计划;按要求参加市普法办举办的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把普法工作纳入全镇工作总体布局,根据本镇特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每年向社会公布不少于2个“以案释法”的真实典型案例,开展了多场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平台进行多次普法。今年,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的情况。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法制工作有机构和人员负责,法制工作职能落实到位。镇法制办共有工作人员4名,均为大学本科法学或法律专业。制定了《清溪镇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积极配合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及时整改。2018年3月23日今年第10次镇党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全镇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并公开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开展了依法行政考评,按市依法行政考评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纲要、规划以及《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宣传工作方案》《东莞市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实施方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仍需进一步提升;行政应诉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镇将在认真总结2018年度工作经验、分析存在不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镇法制办的依法行政监督、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此外,通过举办培训班、交流会、学法讲座、普法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近年来,我镇逐步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合法性审查办法、风险评估办法、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不断完善。针对部分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具体操作程序仍不熟悉的情况,尽快制订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同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作出决策,切实提高决策质量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全镇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对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学习,推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参考适用省法制办组织编印的《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进一步完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程序规范,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由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作一次全面检查。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意见,提升行政单位处理涉法事务能力,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行政应诉工作队伍。
专此报告。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