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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3-20

2017年,清溪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有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东莞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的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全面落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现将我镇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认真梳理市直单位简政强镇事权下放问题,清理政府部门单位行政职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粤委办〔201531号)及《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委办〔201524号)的要求,我镇全面清理行政职权,制定了《清溪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共涉及330个事项,并通过“东莞·清溪”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二是积极创新行政服务方式。商事登记改革深入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市场活力;试行市场主体负面清单管理,目前有83个市场主体纳入专项监督,成功追缴企业拖欠基建费用3226万元、企业拖欠镇属企业欠款218万元;食药监分局等部门设置流动便民服务窗口;商务办、社保、人力资源等单位先后开通官方网站、微信平台。三是运行镇综合服务中心,加紧推进一门式、一网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群众办事“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大力推进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根据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莞市2014年依法行政考评方案》(东依法行政〔20142号)、市机编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法制机构设置的通知》(东机编〔201470号)等文件精神,我镇进一步充实了镇法制办人员力量,目前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4名,其中2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3人为法学专业;聘请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了一支以镇法制办工作人员为主、聘用律师为辅的法律顾问队伍。今年以来,镇法律顾问室充分利用外聘律师事务所的力量,合理分配工作,专职、兼职人员、外聘律师工作无缝对接,取得了一定成效。镇法律顾问室定期参与镇党政联席会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2017年,镇法律顾问室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提供合法性审查服务共3项;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共6宗;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共10份;参加顾问协调会60余次,向9个部门的23个工作事项提出了法律意见;审查以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共390份。

(三)不断完善各项配套规章制度。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以及我镇的实际工作需要,截至目前我镇共出台了11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涉及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公开、法律顾问制度、信访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多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镇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业务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每年均结合新法出台和自身实际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落实,不断提高我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镇领导班子在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学法2次,邀请市法制局领导到我镇开展依法行政学法培训班1次;全镇各部门共自行组织和参加学法讲座、培训、研讨累计21次。

(五)逐步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一是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了《清溪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纳入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制定了《清溪镇领导班子成员审批工作规范》、《清溪镇党政联席会议会务审批工作程序和规范》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明确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2017年,我镇没有发生因违法决策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事件、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责令履行或给付的情形。

(六)大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三统一”规定,制定了《清溪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报送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2017年,我镇以清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份,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按要求向市法制局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

(七)积极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制定了《清溪镇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规定》,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岗位、每一个执法人员,做到明确执法主体、明确执法范围与内容、明确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同时要求各执法部门依法制定或严格遵守上级部门统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体制。2017年,我镇共有698宗行政执法案件、1025宗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均已按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此外,对全镇执法人员信息进行更新整理,4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证申证培训,1人更换了新行政执法证。二是抓好案卷评查工作,对以镇政府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镇政府内设局依照《委托执法协议书》的约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各市直派出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事前审查和事后备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2017,镇法制办审查执法卷宗260份,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事前审查、事后备案约800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需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镇法制办审查执法卷宗260份,主要检查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行政裁量权是否合理,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普遍存在流程、执法文书格式不统一的现象。根据省法制办出台的《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能力。

(二)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我镇已参照《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了《清溪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明确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但在落实该制度的过程中,部门对于哪些决策需按该制度规定的程序作出不清晰,部分重大行政决策未按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部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未及时评估工作,未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三)行政执法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2015年起,我镇内设办公室和镇管单位的行政执法由镇政府监督管理,具体由镇法制办承担。而我镇部门单位的行政执法以往由市局监督管理,有关标准不尽相同,并在镇一级存在一定各自为政的状况。随着内设办公室和镇管单位行政执法由镇政府监督管理,亟需尽快形成新的工作机制,促使各有关部门单位以镇政府为平台,协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接下来我镇将在认真总结2017年度工作经验、分析存在不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法制局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将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镇法制办的依法行政监督、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的法律指导和监督。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此外,通过举办培训班、交流会、学法讲座、普法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根据有关要求,我镇逐步出台了多项依法行政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我镇将在工作实践中检验这些规章制度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及时作出修改完善。重点加快完善《清溪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目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机制。

(三)加快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及时总结我镇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继续积极向市法制局和兄弟镇街请教学习,加快提升工作水平。同时,加快完善镇法制办协调、指导、监督各执法部门,以及各执法部门协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工作机制。此外,进一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从源头上把好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的前置审查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案卷评查。

(四)加快完善应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意见,提升行政单位处理涉法事务能力,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行政应诉工作队伍。

专此报告。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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