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变更登记 |
| 办理对象 |
企业 |
| 办理依据 |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2、东委办〔2010〕12号 |
| 办理条件 |
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内容发生变更,如经营者中文名称、经营者英文名称、经营场所、联系电话、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金等,都需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变更登记。 |
| 所需材料 |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变更申请表》一份(附表格下载),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法人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盖上企业公章,若变更住所(跨镇、街道),需到所属旧住所、新住所镇(街道)商务部门审核加意见并盖章; 2、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涉及营业执照内容变更,提交对应的“核准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一份;(如变更法人代表,需提交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为外籍人士的、需提交公证处或翻译公司证明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5、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一份(附表格下载)。 备注: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背面企业法人签名、盖章后才予受理; 2、以上复印件均需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跨市变更迁移所需材料( |
| 窗口办理流程 |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变更申请表》需电脑输入,不能手写,内容必须清晰明确,若表格空间不够,请另附A4纸打印变更内容。然后到清溪商务局提交纸质资料。 2、若变更住所(跨镇、街道),需到所属旧住所、新住所镇(街道)商务部门审核加意见并盖章; 3、持所需资料到窗口办理即可。 |
| 网上办理流程 |
企业无需上系统修改 |
| 办理时限说明 |
法定期限说明:5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说明:1.5个工作日 |
|
|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1次 (注:申请方现场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材料完整无误) |
|
| 办事窗口 |
清溪商务局办事窗口 |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4点30-17点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事地址 |
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100号财经大厦三楼302办公室 |
| 联系电话 |
0769-87310301,87339891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表格下载 |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最美清溪
平安清溪
清溪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