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清溪镇栏目 > 投资清溪 > 投资指南下载

注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8-08-27

事项名称

注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办理条件

企业

办理依据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2、东委办〔2010〕12号

办理条件

已办理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且注销的企业

所需材料

1、企业申请注销《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告一式二份,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法人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所属镇区商务部门审核并盖章;

2、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一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局同意注销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新办或已换“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附表格下载);

5、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

备注:

1、新办或已换“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的工商注册号为18位“统一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为“统一代码”的第9至17位。

2、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窗口办理流程

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清溪商务局提交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说明: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说明:2个工作日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1次

(注:申请方现场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材料完整无误)

办事窗口

清溪商务局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

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4点30-17点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地址

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100号财经大厦三楼302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69-87310301,87339891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