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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城管系统以“四个坚持”不断提高社会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基层治理水平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2-06-25

  社会基层治理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清溪城管系统在镇委、镇政府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带领下,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在完善社会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搭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推进网格化管理水平等方面着力,不断提高社会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  推进城市管理扁平化

  清溪城管系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择优选取21名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的党员干部和业务骨干担任城管片长,充分发挥城管片长扎根一线、深入群众、就近解决问题的优势,协调村(社区)发动网格员、安全员等多方基层力量密切配合,形成问题巡查、发现、处置、反馈、复查工作闭环管理,做到事情有人管,问题能及时处理。伴随着基层治理工作重心向下延伸,权力下放,力量下沉,有效的社会资源向下聚集,基层城市管理力量更加充足,有效实现了“看得见也管得着”治理模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清溪城管系统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作为社会基层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清溪城管系统积极开展“行走清溪-四级行走”专项行动,实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马上整改”工作模式,畅通行走对接机制。2022年至今,镇一级领导开展了471次行走,发现问题1721个;村一级领导开展了10063次行走,发现问题22600个,城管系统开展了1078次行走,整改率达100%。

  坚持以法治为依托  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

  城市管理工作直面百姓,直击矛盾,清溪城管系统始终坚持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治理顽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法》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用语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全体人员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案件分析、自学等形式,全面掌握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裁量基准,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服务水平,营造了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执法氛围,有力推动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坚持以科技为支撑  提高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

  清溪城管系统始终坚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以构建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为目标,推动政务热线12345、数字城管、智网工程、“行走清溪”等智能化体系深度融合,由“人工监管”向“数子化监控”迈进,由“路面巡查”向无人机和监控巡查突破,由“单一机制”向“多维模式”拓展,建立应急人员队伍、快速处置模式与数字化城管智慧平台三位一体的处理机制,提升快速响应和高效联动处置的能力。尤其是在泥头车违法倾倒、紧急工单等特殊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此外,进一步健全群众求助快速响应机制,建立“半小时联系,一小时抵达”紧急处置模式,实现了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2022年至今共处理各类案件15452宗,办结15321宗,按期结案率和总结案率成绩优良,准确高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接下来,清溪城管系统将继续在镇委、镇政府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指导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利用数字城管平台精准化、智能化、高效化等特点,打造“线上线下”双行模式,形成全闭环管理,努力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基层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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