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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利村委员会关于机动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4-10-1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0日至7月2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清溪镇大利村党组织开展了集体土地物业转让出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9月8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决落实巡视工作要求,高质量做好市委巡视配合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大利村党委严格落实巡察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本次巡察工作是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认真抓好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落实制度,从严要求,从严监督,确保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为此,大利村全体干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巡察组给我们指出的农村集体土地物业转让出租不规范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

  (二)努力压实巡察工作责任。一是压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大利村党委书记带领村全体干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二是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承担整改工作责任,加强对整改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三是逐项抓好整改任务。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分类建立整改台帐,逐项认真研究解决对策,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对整改台帐实行“销号制”处理,做到即知即改、立巡立改和全面整改。自觉达到在整改中增强党性,在整改中用好权力,在整改中挺起纪律,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在整改中创出业绩。

  (三)进一步强化巡察跟踪督办。大利村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秉着不折不扣予以落实的决心和态度,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对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巡察的反馈清单问题和要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大利村党委书记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反馈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方面

  1.针对“财政支农专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大利村已于2023年7月完成账目调整,账目相符。二是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市、镇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支农专户的管理,确保支农专户余额与专项应付款余额一致。

  2.针对“债权追收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大利村已通过诉讼、调账、签订还款承诺书等方法完成整改。二是余下未完成追收的债权,大利村对拖欠的应收款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对债务单位撤销,确实无法追还,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后,计入其他支出,大利村将会继续跟进协商,尽快处理账务问题。三是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市、镇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应收账款管理。

  3.针对“财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23年7月份起财务公开已按要求公布齐全。二是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社区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专栏橱窗化、公布版式标准化、公布内容通俗化、公布程序规范化、热点问题专项化的要求及时上墙公布财务资料。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大利村已与第三方签订《资产清查服务合同》,由第三方公司代为完善盘点、贴标等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并已出具《资产清查报告》。二是严格执行市、镇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实地盘点,对发生的盘盈盘亏,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对除道路类固定资产外的其他资产粘贴标签,以便日常管理及盘点清查。

  5.针对“工程验收时间滞后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大利村聚星围经济社已于11月份完成验收并结转固定资产。二是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建设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与结算,并将相关资料移交档案室保管。

  6.针对“工程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整改后又反复出现”的问题。一是截至目前,大利村有1宗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已进入镇招标服务所招投标,并报镇作重大事项审查。二是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工程均通过议价方式进行招投标,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进入镇招标服务所招投标,并报镇作重大事项审查。

  7.针对“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后又反复出现”的问题。大利村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工程变更均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8.针对“经济合同履行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大利村委托律师事务所完善相关合同事务,已函告相关厂房业主配合完善合同事宜,同时律师事务所已拟定初稿合同,待双方对合同条款确认无误后,按照相关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查后再签订新合同。二是经联社已与相关公司签订《土地使用补偿款补充协议》,并于2023年7月份收回租金。

  (二)关于本轮巡察发现的新问题方面

  9.针对“开支单据审批制度、支出单据原始凭证附件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大利村就上述费用,已向巡察工作组作出详细情况说明。二是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清溪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做好财务票据管理工作。

  10.针对“未履行工程资质审核,工程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的问题。大利村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履行建设工程资质审核责任,并将相关资料移交档案室保管。

  11.针对“民主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清溪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做好民主决策工作。

  12.针对“肢解工程发包”的问题。一是大利村已就两宗工程向巡察工作组作出详细情况说明。二是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清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资质审核工作,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履行建设工程监管责任。

  13.针对“农村土地承包事项民主决策程序缺失”的问题。大利村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重大事项审查程序,由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后,再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对民主决策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农村集体土地物业转让出租管理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利村党委将以此次巡察为新的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虚心接受、认真吸纳市委巡察组的反馈问题清单和要求,从严从实、积极主动、务实担当、维护核心、见诸行动,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努力维护当前稳中有进发展的良好势头和齐心协力的干事创业氛围,凝心聚力把巡察整改实际成效转化为提升我村各项工作发展的助力和动力,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310810;电子邮箱:114757106@qq.com;邮政信箱:东莞市清溪镇东环路1号;邮政编码:523648。


  中共大利村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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