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溪分局依法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2023年度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现根据《关于扶持食品小作坊及集中加工中心可持续发展的通知》(东市监食生〔2023〕10号)的相关要求,对考核等次进行公示(见附件),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对被公示的小作坊年度考核等次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分局提出。
电话:0769-87322211。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鹿城西路1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溪分局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东莞市清溪镇食品小作坊2023年度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