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39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岳贤春豆腐档售卖的生姜
(一)东莞市清溪岳贤春豆腐档售卖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年04月28日)产品,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生姜”。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生姜”5kg,已售出5kg(含抽样检验2.9kg)。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清溪云光蔬菜档售卖的豇豆
(一)东莞市清溪云光蔬菜档售卖的豇豆((购进日期:2024年04月30日)产品,倍硫磷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豇豆”。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豇豆”2kg,已售出2kg(含抽样检验2kg)。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