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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16031号)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3-12-07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77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潇湘刘厨餐饮店消毒的烤鸭碟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莞市清溪潇湘刘厨餐饮店消毒的“烤鸭碟”(消毒日期:2023年09月06日)产品,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清溪潇湘刘厨餐饮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态度很好,主动供述相关违法事实。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则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情形的,应当给予一般行政处罚”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作一般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3〕161012105号)。

  (三)原因排查情况: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进行认真分析,并查找原因,提交了《排查原因说明》:经当事人排查,该店未购买消毒设备,对清洁后的餐具未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所以导致上述烤鸭碟的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是其对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熟悉,不懂得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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