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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应《青湖工业园一期“工改工”项目“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再次公示有关公众意见的公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3-11-14

  2023年10月23日,我中心组织《青湖工业园一期“工改工”项目“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再次公示(15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收到意见人通过网站留言方式反馈的公众意见。为妥善处理公众意见,已由本中心负责与意见提交人联系处理。具体公众处理结果如下:

  一、公众意见处理概况

  公示期满,共收到1份公众意见(为网站留言),经多次联系意见提交人无果(自2023年11月7日至12日期间,对方联系电话语音提示该用户已暂停服务),接着于11月8日,我中心在清溪镇政府网站公告寻找该公众意见人,截至11月12日止,仍未收到该意见人的有关联系,因此,依公告限时处理结束而视该意见人自动放弃该公众意见。基于本次反馈的公众意见与首次内容相似,本着对项目有关公众意见的重视和负责,我中心将组织回应。

  二、回应公众意见的公告内容

  意见:2003年签50年合同时未开过会未经过村民表决同意,就实行以租代征.以租代征没解决广大农民生计问题,本身就不合法,何来将土地转国有再延长呢?为什么我们的地变人家的地,我们的生计怎办请上面解释,而且低开市场价很多。

  回应:经核实,该项目在申报“三旧”改造前已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登记权利人为东莞市青湖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地上建筑属于该权利人所有。现项目采取土地权利人自改模式,属于土地权利人依规定申请分割销售和延长土地使用期限的情形。本次公示的改造申请事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特此公告


  东莞市清溪镇城市更新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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