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74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谭记海鲜档售卖的黄骨鱼
(一)东莞市清溪谭记海鲜档售卖的“黄骨鱼”(购进日期:2023年07月10日)产品,孔雀石绿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黄骨鱼”。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黄骨鱼”24.1斤,已售出24.1斤(含抽样检验6.2斤)。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清溪青青菜篮蔬菜店售卖的豇豆
(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浮岗马田街5号3区117室的东莞市清溪青青菜篮蔬菜店售卖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年07月11日)产品,灭蝇胺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核查,实际经营者为东莞市清溪家乐蔬菜档,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豇豆”。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豇豆”3kg,已售出3kg(含抽样检验3kg)。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