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67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嘉伟副食店售卖的冰片糖
(一)东莞市清溪嘉伟副食店售卖的“冰片糖”(生产日期:2022年03月08日、规格型号:454克(1磅)/袋、商标:金富来及图形商标、质量等级:二级)产品,螨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冰片糖”。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冰片糖”24袋,已售出24袋(含抽样检验7袋)。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清溪坤记海鲜店售卖的鲈鱼
(一)东莞市清溪坤记海鲜店售卖的“鲈鱼”(购进日期:2023年06月20日)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鲈鱼”。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鲈鱼”18.5斤,已售出18.5斤(含抽样检验7.4斤)。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