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51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时时鲜副食店售卖的百合干
(一)东莞市清溪时时鲜副食店售卖的“百合干”(购进日期:2023年03月26日)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百合干”。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百合干”5斤,已售出5斤(含抽样检验3.612斤)。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