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清溪镇三中村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思想认识。通过本次巡察工作,深刻认识到三中村党总支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自收到《关于专项巡察清溪镇三中村党总支的反馈问题清单》后,主动邀请镇农资办及乡村振兴办就三中村存在的巡察反馈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其次,三中村党总支书记召开两委成员班子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整改问题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强调必须将各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为扎实抓好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压实责任,三中村党总支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巫炳新担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卓容金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总支委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财务全体工作人员、文秘为成员。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开展专项约谈,做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专项研究整改措施、全面强化督查督办,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整改工作中有关事项的协调、有关情况的汇总上报;下设2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三)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措施和成效、整改时间。对于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完毕;对已无法补救的问题召开会议约谈、通报,并明确日后不再出现同等问题;对情况复杂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全力以赴落实到位,着力提升三中村党总支执政能力和水平。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针对“‘三农’工作相关精神要求学习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党员和股东代表学习2019-2022年中央一号文、2020、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并在日后及时组织学习,同时做好会议纪要留档。二是组织党总支班子成员、股东代表及党员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精神,同时统一学习2019-2022年中央一号文、2020、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会议精神。
2.针对“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闲置”的问题,一是目前项目工程处于待完工状态,已收集工程资料,待提交审查资料到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转出闲置资金。二是组织财务部门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进行业务培训,对下拨的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合理及时使用基本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多向农林水务局及农资办请教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的用途,增强业务水平,避免再发生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闲置长效机制。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3.针对“重大事项未报镇审查”的问题,召开重大事项未报镇审查通报会议,专题学习重大事项审查制度和农村资产管理实施细则。今后将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超过50万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报重大事项审查。财务部门加强重大事项报审业务能力,强化重大事项的监管。
4.针对“财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关于专项巡察三中村党总支反馈问题整改会议,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目前已进行每月上墙公开《村(社区)聘用人员补贴工资情况公布表》,对公开资料拍照、归档保存,确保财务公开内容完善和及时公开。二是三中村党总支书记约谈财务干部及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监事会成员,要求他们提高业务知识和业务水平,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农村)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定时公开财务信息。
5.针对“委派会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村党总支书记组织召开专项巡察三中村党总支反馈问题整改会议。通报2020年三中村召开有关经济事项的两委班子会议未邀请委派会计、监事成员参加。今后涉及工程立项、变更等经济事项的经济类班子会议,必须由监事会及财务人员一并列席,对集体经济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即日起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委派会计和监事会职能,定期参与有关经济事项会议并向村“两委”干部汇报集体财务运行情况,配合做好债权追收、资金筹措、偿还借款、闲散资金利用等工作。发挥决策参谋和制度把关作用,实时掌控村组财务状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减少财务监督的盲区,强化财务运作的“协调性”。从2023年2月起,三中村所有涉及经济事项的班子会议需有委派会计列席。
6.针对“基层民主监督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村党总支书记组织召开专项巡察三中村党总支反馈问题整改会议。通报三中村监事会成员未按规定列席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议价会议、民主监督簿缺乏经联社负责人回复意见及签名、民主监督簿内容记录有缺失的问题。今后涉及工程立项、变更等经济事项的经济类班子会议,必须由监事会及财务人员一并列席,加强对监事会活动监管,确保每月监督记录簿的填写完整,涉及工程的会议邀请监事成员参与。二是组织监事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专题学习民主监督规范与技法并形成民主监督长效机制,明确监事会成员职责,认真履行监督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监事会成员每月必须检查审核账单,同意后在原始凭证后面用手工签名,不可使用私章代替,要填写活动日期,并在审核后的会计凭证封面应家具审核监督意见。监事会民主理财记录簿应登记完整,监事会活动记录表须做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活动记录,及时填写并签名,同时单位负责人也必须答复,并对每月的公布资料(包括将财务公开情况拍照存档等),及时整理归档。
7.针对“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注销对外投资公司,已申请清税和注销,当前在公示中,避免造成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存在。
8.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并已做好相关台账,户外固定资产标签已安排广告公司制作安装,办公楼内得固定资产标签已完成张贴。二是对完工工程及时结转固定资产。三是由党总支书记约谈财务干部,要求其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要求每年经联社及各小组应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的新增及核销处理,财务干部加强对完工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监管工作。
9.针对“资产交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积极协商收回2018年5月至2023年2月的场地占用费。二是将集体资产出租上交易平台竞价,当前已完成股东表决,提交镇相关部门审批。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细则,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资产出租提交交易平台竞价。加强财务部门的业务培训,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
10.针对“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一是村党总支书记组织召开专项巡察三中村党总支反馈问题整改会议。对于巡察发现账龄超3年的应收款,下一步将对拖欠的应收款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对债务单位撤销、确实无法追回和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按相关规定程序批准核销后,计入其他支出,继续跟进协商。二是提高党总支书记和财务干部、资金收取负责人思想意识,建立应收款催缴长效机制,避免产生新的长期挂账应收账款。
11.针对“财政支农专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通过核查账目,调整会计科目进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
12.针对“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一是财务委派会计及联组会计对正在履行的工程资料再次审核,确保工程合同签订、结算、验收等资料的规范性,做到资料不齐不作付款。二是召开财务工作会议,明确财务工作人员严谨把关,合同签订必须有时间、施工工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均需明确记录。财务干部和委派会计要加强对合同审核的监管。
13.针对“未履行监理职责”的问题,一是聘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监管,并签订有监理合同。二是召开两委干部、村小组三员及财务人员会议,党总支书记强调工程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必须进行监理,包括基建、装修、设施建设等工程,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均需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实行监理职责。
14.针对“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根据《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质保、监理监管等资料;聘请第三方质保检测公司对工程的材料进行检测,并签订检测合同。二是召开两委干部、村小组三员及财务人员会议,强调基建、装修、设施建设等工程,必须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质保、监理监管等资料。并在合同中列入质量保证相关条款,在工程结算时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无质量问题方可支付尾款。
15.针对“工程验收时间滞后”的问题,一是涉及验收时间滞后的工程项目已完成结算,工程完工验收时遗漏填写验收时间,现已补回。二是召开两委干部、村小组三员及财务人员会议,强调从2023年2月起,根据《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所有工程的验收时间在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
16.针对“工程结算时间滞后”的问题,一是召开两委干部、村小组三员及财务人员会议,会议通报了工程结算时间滞后问题。财务干部强调,从2023年2月起,根据《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所有工程完成后两周内做好结算工作。
17.针对“坐支现金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约谈出纳,强调严格控制坐收坐支现象发生,当日将收到的现金存入银行。2023年2月起已无坐支现象情况。二是召开两委干部、村小组三员及财务人员会议,会议通报坐收坐支的问题现象,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如何避免坐收坐支现象发生。党总支书记强调,对于坐收坐支行为一律不予开票,今后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管理办法,监管现金,避免出现坐收坐支现象发生。
18.针对“库存现金超额过夜”的问题,一是约谈出纳,强调严格控制库存现金超额过夜现象发生,当日超额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2023年2月起已无库存现金超额过夜现象情况。二是召开两委干部、村小组三员及财务人员会议,会议通报库存现金超额过夜的问题现象,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如何库存现金超额过夜现象发生。党总支书记强调,委派会计每日检查系统是否存在库存现金超额现象,今后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管理办法,监管现金,避免出现此问题再次发生。
19.针对“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约谈出纳,强调严格控制大额现金支出现象发生,即日起不可支出单项超过1000元的现金。2023年2月起已无大额现金支出问题情况。二是召开两委干部、村小组三员及财务人员会议,会议通报大额现金支出的问题现象。党总支书记强调,对于面额超过1000元(含)的票据一律进行对公转账,不可支取现金报销。今后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管理办法,监管现金,避免出现此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本次巡察整改是纠正三中村党总支各项工作不足、不到位的良好契机,三中村党总支正视和反思不足,努力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和要求,抓好整改工作。对于仍未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在最短时间内逐一解决。
(一)加强财务部门业务培训和监督。财务部门作为本次巡察整改中的主力部门,必须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能力,主动邀请镇农资办培训农村资产相关业务,财务干部做好日常监管,财务人员熟悉《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促进能力提升,才能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
(二)加强建章立制。常态化反思反馈问题清单出现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推进各项事务规范化、长效化。
(三)强化沟通协调。三中村党总支各战线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镇巡察协作办、农资办、农林水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对有疑问、棘手的问题主动请教镇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更上一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331281;电子邮箱:526596271@qq.com;邮政信箱:东莞市清溪镇三中路25号三中村委会财务一室;邮政编码:523651。
中共三中村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