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清溪镇栏目 > 聚焦清溪 > 通知公告

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第三十七期)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1-10-21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21年10月21日起至 2021年10月30日止,在东莞清溪网上公示10天,网址:(http://www.dg.gov.cn/qingxi/ )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7318905 
序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缴纳社保月数有无自有房屋符合保障条件保障方式备注
1罗伍洲422801********1231 东莞市高地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溪清凤大道96号98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水榭兰亭1栋603号(年审人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