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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1-09-10

  经核查,东莞市运畅华物流有限公司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具备原许可条件或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详见附件),我局分别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予以撤销、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1.撤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业户信息表.xlsx

             2.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业户信息表.xlsx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清溪分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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