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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真假私募,防范金融诈骗!南城教你识别金融骗局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0-09-23 09:31 来源: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9月22日上午,南城街道金融办与南城公安分局联合主办“金融知识进社区——识别真假私募 防范金融诈骗”宣传讲座,于蛤地社区居委会举行。本次讲座是全市首个关于私募基金反诈骗知识的公益活动,由东莞市私募基金业协会、蛤地社区居委会联合承办,广东众达现代服务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支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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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特邀在新三板上市、私募基金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专职律师王曼,从识别真假私募和防范金融诈骗两大方面讲解相关知识,提高居民对真假私募基金的识别能力和防诈骗意识。

  “平常听过不少私募基金和金融诈骗案件,但不了解具体是什么东西。”居民李小姐说,听了讲座不仅增加了相关金融知识,更擦亮了自己的眼睛,“我不会那么容易上当受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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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还安排了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置多个有关防金融诈骗和介绍理财知识的宣传展架,向居民派发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和普及金融知识的宣传折页,并通过互动问答环节,宣讲有关知识和防范要点。

  真私募是这样的

  真私募能拓宽社会民众的投资渠道,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以调节市场资金的流动性,对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和生产的创新等有促进作用。

  真私募的特点

  1、私募基金姓“私”。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2、私募基金要登记备案。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3、私募基金非“债”。私募基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不具有固定收益证券之特点。

  4、私募投资重“匹配”。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要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选择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5、私募运作要“透明”。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充分揭示投资风险;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安排基金托管事项,如不进行托管,应当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专业化管理、建立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假私募的特点

  1、没有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募集资金采用备案制,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所募资金受托管人管控,而非法集资不具有以上特征。

  2、公开募集。私募基金只能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

  3、承诺收益。非法集资常常打着高收益高回报、保底保收益等幌子高调引诱投资者。

  4、人数众多。私募基金人数限制200人内,而假私募通常是来者不拒。

  5、没有门槛限制。私募只接受合格投资者100万元以上的投资。

  6、没有真实项目。私募基金有明确投资标,而假私募无。

  “三招”识别金融骗局

  第一招:钱到哪里去了?

  投资人的钱,打给谁了?您明确知道借款的人是谁吗?借款的对象你真的了解吗?资金的划转是谁在控制?资金划转的路径您能看到吗?

  第二招:利从何来?

  您投资了一个项目或者产品,那就要看看这个项目或者产品的利润来源是什么,也就是说,谁,在哪个环节,创造了什么价值,多少。

  第三招:世界上有稳赚不赔的买卖吗?

  绝对没有!有人赚有人赔才是常理。如果稳赚不赔,找你干啥?因为你图的是利息,骗子图的是你的本钱,没有你的本钱怎么付你的利息呢?如果非说有,在一个时期内,借新还旧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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