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加快推动寮步镇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 制定背景说明
寮步镇作为东莞制造业重镇,面临 “产业链升级需匹配高素质人才”“企业用工需求与劳动力供给精准对接难” 等问题,亟须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业升级,为制造业提供 “人才配置、技能培训、管理咨询” 等配套服务。为加快推动寮步镇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分局在梳理近年来我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参考其他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加快推动寮步镇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政策法律法规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
2.《广东省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粤人社函〔2022〕39号);
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工商联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粤人社函〔2025〕16号)。
三、主要框架内容说明
《若干措施》共有5部分内容,包括强化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行业创新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附则。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强化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产业园建设。高标准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产业园标杆品牌,引领行业发展,创建人社部重点联系产业园。通过实施市场化运作,培育机构创新发展。在完成绩效指标的基础上,对运营方引进位列HRoot领航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百强榜、第一资源百强榜、境内外上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含总部)10万元的奖励;引进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等称号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总部)的,给予5万元/家的奖励。
第二部分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一是支持产业集聚。对以劳务派遣业态为主营业务且年度营收3000万元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超出3000万元部分按每满1000万元,给予8000元的产业集聚奖励,单家机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人力资源招聘和高级人才寻访等业态为主营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该业态年度营收每满200万元,给予6000元的产业集聚奖励,单家机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二是支持机构营收增长。对以劳务派遣业态为主营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营收每增长1000万元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单家机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人力资源招聘和高级人才寻访等业态为主营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该业态年度营收每增长200万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单家机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25万元。上一年度连续经营超过6个月但不满一年的,以本年度对应月数累计营收作比对,符合营收增长条件的给予上述奖励;上一年度经营不满6个月的,本年度不予奖励。三是引进行业标杆机构。对近三年成功入选HRoot领航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百强榜、第一资源百强榜、境内外上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含总部),一次性奖励20万元。四是培育行业创新机构。对获国家级大赛前三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省级大赛前三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三部分为促进行业创新发展。对新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等称号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有关政策给予相应奖励。
第四部分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人才研修培训,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业高水平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组织机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赴国内知名高校、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杆企业开展研修培训,镇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由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部分为附则。
(一)本措施适用于寮步镇辖区登记注册并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行政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单项奖励以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
(二)本措施适用于申报2025年度至2027年度的奖励项目。当年存在欠薪行为、发生违法犯罪、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较大责任事故或存在数据申报异常等情况的企业,不能享受本政策。申报单位通过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骗取专项资金的,镇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已发放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措施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寮步分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如与国家、省、市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省、市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四)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