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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45503X/2024-0111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24
名称: 关于《道滘镇补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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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滘镇补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9-18  浏览次数:-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道镇补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点击链接查看H5解读:H5解读)关于《道镇补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道滘镇补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于2024724日印发了《道镇补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办法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镇医疗救助工作,保障居民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镇于2009年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设立了道镇补充医疗救助资金。结合“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对患有危、急、重病及长期患病而影响基本生活的道镇户籍居民实施补充医疗救助,减轻群众患病的治疗费负担,改善社会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政策依据

  根据《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医疗救济实施办法>的通知》( 东民规〔20211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医保〔202370号)等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道镇补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内容表述:

  一是适用范围,对患有危、急、重病及长期患病而影响基本生活的道镇户籍居民实施补充医疗救助。

  二是成立机构,成立补充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资金筹集,按上年度镇户籍人口统计数每人每年筹集50元,镇、村各负担50%

  四是救助对象,明确获得救助的情形。

  五是救助标准,明确给予救助的标准。

  六是提供资料,明确申请救助需提交的资料。

  七是申请程序,明确对象申请方式。

  八是审批程序,明确受理、审核及审批工作流程。

  九是资金管理,明确救助奖金专款专用。

  十是资金监督,明确《办法》受监督情况。

  十一是负责解释的单位为镇公共服务办。

  十二明确《办法》自20248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731日。

  四、前后政策差异对比

  (一)修正了各成员单位名称,删除了计生办等已经被撤消的单位,增加了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作为成员单位;

  (二)修改了医疗票据有效期从之前的6个月,延长到12个月;

  (三)救助标准,每个患者本年度申请救助总额原则上累计由不超过5万元提高到不超过8万元;增加:“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其他优抚对象〔包含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在原有救助金额的基础上增加20%

  (四)为防止小部分群众将我镇的补充医疗救助当作是“医疗报销”的现象,《办法》增加了对房产、机动车以及商业保险等家庭财产的审查内容。

  (五)另外在申请流程、提交时间、资料明细等细节作进一步了细化和明确。

  五、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20245月,向卫生健康局、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道医院、医保分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司法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村(社区)等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4条,不采纳1条。

  六、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202463日至2024612日在“魅力道”微信公众号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综上,《道镇补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制定实施,从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制定权限和内容的合法性等各方面,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