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文件:道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滘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变更指引》的通知
关于《道滘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变更指引》的政策解读
道滘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16日印发《道滘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变更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就有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东农农〔2020〕40号)、《道滘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实施意见》(东道府〔2020〕38号)、《道滘镇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东道府〔2020〕10号),2020年实施《道滘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变更指引》,试行2年期满。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的管理,结合我镇农村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和有关部门意见及试行情况,制定本指引。
二、制定依据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东农农〔2020〕40号)、《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东农农〔2020〕40号)、《道滘镇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东道府〔2020〕10号)。
三、预期效果和影响
《指引》明确了工程变更的申请、审批、招标和实施的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村集体的工程建设管理,完善了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规定。
四、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五大项,第一项对《意见》的制定背景、依据、适用范围进行说明;第二项农村工程管理变更的申请程序,分3小项,分别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申请变更;第三项分3小项,分别是一般工程、增加工程和应急工程变更的审批和民主表决进行说明;第四项变更工程的实施程序进行说明;第五项是变更工程施工现场签订有关事项说明。第五项对《指引》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等进行说明。这次修订主要如下:
1、增加400万元以上增加工程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修改原因是400万元以上工程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原指引规定100万元以上增加工程公开招标,未明确400万元以上及以下的招标方式,容易造成400万元以上增加工程由镇实施。
2、20-100万元单项增减工程增加第三方财审。主要是未纳入财政资金补助的20-100万元的工程部分由第三方财审,为了完善制度,增加了第三方财审。
五、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2022年11月征求财政分局、住建局、招投标服务所、水务运营中心和各村意见,财政分局、水务运营中心和12个村反馈无意见,住建局和昌平反馈了共2条意见,我局采纳了2点意见。
六、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0日在中国东莞道滘镇民意征集网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综上,《道滘镇农村建设工程变更指引》的制定,从制定主体、程序、权限、内容的合法性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