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长安镇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区实施方案》的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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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分局编制了《东莞市长安镇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实施目标 通过购买跨省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一方面调动了我镇资金为深度贫困地区提供资金支持实现精准扶贫,另一方面,通过使用调入节余指标,对建新区进行工业、居住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建设,提高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项目区及其周边的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有效促进区域协调、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方案主要内容 1、建新区位于长安镇沙头社区,面积12.26亩,共计2个地块,涉及1个权属单位,权属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 2、根据长安镇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建新区农用地2.16亩,建设用地10.10亩。其中建设用地中10.10亩是1999年1月1日后变更,需退回原地类报批,原地类为农用地12.26亩(其中园地11.34亩,草地0.23亩,其他农用地0.69亩)。因此该建新区实施规划方案的报批地类为农用地12.26亩。在长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 三、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四、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地址:中国东莞长安镇栏目_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changan/)。 2、张贴公告:项目区涉及镇政府和村委会公告栏。 五、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函复: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长安分局,邮编:523000; 2、联系电话:0769-81887665,联系人:丁俊彬。 本公示的最终解析权属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长安分局。
附件: 东莞市长安镇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区实施方案.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长安分局 2024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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