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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09:15:05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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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运用商事调解友好解决纠纷,当事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可以增加“调解条款”。 示范调解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首先提交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由中心的调解员按照中心调解规则,依法进行调解。经中心调解后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各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申请调解需要的材料【增加的内容】 当事人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需要提交: 1、调解申请书,一式两份。 内容包括: (1)各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证件号码等。 (2)调解请求。写清楚标的、计算起止时间和计算标准等。 (3)事实与理由。写清楚事情的经过,为何发生争议等。 (4)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名盖指印,当事人为法人或组织的需要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最后写上日期。 2、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组织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还需要提交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信息资料,被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工商登记资料。 3、如果当事人有代理人的,请提交委托资料。 (1)个人委托,可以委托律师,提交律师委托资料;或委托亲属,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和亲属关系证明。 (2)企业单位委托,可以委托律师,提交律师委托资料;或委托本单位员工,提交授权委托书(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盖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4、证据材料复印件。(当事方为两方的一式两份,如果涉及当事人多于两方的,每增加一方,增加一份调解申请书和证据复印件) 5、地址确认书。 资料下载 1、调解申请书模板 2、授权委托书 4、地址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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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 联系方式:0769-22113241 0769-22835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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