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安居房(以下简称“农房”)建设管理工作,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企石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案》(企党政综办〔2021〕81号)等文件要求,采取联合审批、联合监管和联合验收的方式,切实加强我镇农房建设全过程管理,保障农房建设合法、合规、安全和有序进行。结合我镇农房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企石镇关于农民安居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9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东莞市企石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时间:2022 年 9 月7 日—2022 年 9 月 13 日
受理单位:企石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128号
电子邮箱:qishizhujianju@163.com
联系方式:黄活光 86761338
附件:企石镇关于农民安居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方案(征求意见稿).zip
企石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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