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朗镇产业项目效益约定方案》的
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背景
近年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我镇存在一批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工业用地,企业申请提高容积率,或按现状容积率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4年已出台《大朗镇产业项目调容效益约定方案》,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政策需要修订完善。为进一步规范我镇产业项目产出效益,保障项目落地建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参考的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东莞市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东投促〔2025〕17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重大产业项目工期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和《东莞市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工期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东重大〔2026〕1号)。
三、关于方案适用范围
项目用地已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申请以下事项:
(一)提高地块容积率。
(二)地块此前未约定项目效益,用现状容积率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工改工项目等不适用于本方案,按照市的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约定项目效益。
四、关于项目效益核定标准
《方案》设定量化产业效益约定标准。分别对固定资产投资、产值营收、财政贡献设置刚性约束指标,结合存量用地属性,产值营收和财政贡献按市级新增建设用地标准50%设置亩均封顶上限。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最低不低于2000万元,对应3000平方米用地、3.5容积率最低规划条件测算;二是产值营收实行双指标二选一考核,新增计容建筑面积年产值6000元/平方米或年营收10000元/平方米,地块每亩年产值封顶600万元、每亩年营收封顶1000万元;三是财政贡献以新增计容面积不低于350元/平方米,每亩年财政贡献封顶35万元,设定5年连续考核期,完整列明纳入考核税种及剔除范围,统一税收核算口径。
五、项目工期要求
《方案》分级划定项目土建工期。按照有无地下室、地上总建筑面积两个维度划分多档最长建设周期,区分无地下室、一层地下室、二层地下室三类情形,建筑面积越大、地下室层数越多,对应工期适度延长,规范项目建设进度,遏制囤地缓建行为。
六、关于违约的判定标准和处理方式
分别对财政贡献不达标、固定资产投资未完成、项目逾期开工、未经同意转让土地/大额股权/变更实控人制定清晰违约金计算公式,明确追责对象、核算方式,针对企业违规转让土地后注销主体设置股东穿透追责条款,强化工业用地用途管控。
七、配套管理事项
明确村集体、镇属企业延期动工特殊审批流程;划定纳入产值、税收考核的企业注册范围;设置特殊情形指标调整审议通道;同时界定文件生效时间、3年有效期、解释主体,厘清上下级、新旧政策冲突适用优先级。
大朗镇投资促进中心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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