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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相关货物无主认领的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6-10-19 08:52:3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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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分局于2024年8月至2025年11月,在大朗镇辖区范围内的执法检查行动中,查获以下货物(见附件),现通知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联系我分局并认领相关货物,逾期不到,我分局将按照无人认领货物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查获相关货物明细表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大朗分局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查获相关货物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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