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局于2024年8月至2025年11月,在大朗镇辖区范围内的执法检查行动中,查获以下货物(见附件),现通知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联系我分局并认领相关货物,逾期不到,我分局将按照无人认领货物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查获相关货物明细表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大朗分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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