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6〕219号
湖北省凝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共同申请人许永涛等18人诉第一被申请人湖北省凝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第一被申请人湖北省凝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杰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司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许永涛等18人为本案的共同申请人,第一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申诉材料。
二、2026年11月30日前,第一被申请人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三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6年11月30日10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湖北省凝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第一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6年10月8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22008260。
2、仲裁庭组成人员:首席仲裁员:陈铸坚,仲裁员袁钊洪、刘毅聪,书记员:袁佩仪。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许永涛等18人。
(2)第一被申请人:湖北省凝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杰,住所:公安县斗湖堤镇彩云路1号(利达花苑)第18栋4层402号房(自主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