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6〕187号
中科云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陈莉湘诉第一被申请人安徽租之家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中科云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黄伟霞、第四被申请人郑智锋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第二被申请人中科云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俊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司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陈莉湘为本案的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申诉材料。
二、2026年10月23日前,第二被申请人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四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6年10月23日9时00分开庭审理本案,中科云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第二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6年8月26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22008260。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陈铸坚,书记员:袁佩仪。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陈莉湘。
(2)第二被申请人:中科云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98号J6栋一层111A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