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东城街道 > 业务工作 > 通知公告

关于陈莉湘诉安徽租之家科技有限公司、中科云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黄伟霞、郑智锋的应诉和开庭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量:
字号:【大中小】

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6〕187号

中科云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陈莉湘诉第一被申请人安徽租之家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中科云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黄伟霞、第四被申请人郑智锋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第二被申请人中科云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俊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司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陈莉湘为本案的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申诉材料。

  二、2026年10月23日前,第二被申请人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四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6年10月23日9时00分开庭审理本案,中科云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第二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6年8月26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22008260。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陈铸坚,书记员:袁佩仪。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陈莉湘。

  (2)第二被申请人:中科云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98号J6栋一层111A室。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