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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谭金成诉被申请人广东省驴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裁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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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6〕99号

广东省驴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谭金成与被申请人广东省驴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受理后,由仲裁员袁树稳,书记员傅宝清审理,被申请人广东省驴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应诉和提交答辩书,也没有参加2026年7月20日下午的庭审,本庭于2026年7月23日作出了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案字[2026]1301号《仲裁裁决书》。鉴于被申请人广东省驴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点林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被申请人广东省驴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送达裁决书。为此,公告如下:

  一、被申请人广东省驴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见公告后,可到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领取裁决书。

  二、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案字[2026]1301号仲裁裁决书的裁决内容为:(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劳动关系于2026年4月16日解除。(二)由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并支付申请人2025年12月工资4000元、2026年1月工资12000元、2026年2月工资12000元、2026年3月工资12000元。(三)驳回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出的其他申请请求。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庭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城分局内。

  本庭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69-22008260,袁树稳。

2026年7月27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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