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东城街道 > 业务工作 > 通知公告

关于陈禧元、蔡雨芳诉广东省驴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量:
字号:【

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6〕97号

广东省驴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陈禧元、蔡雨芳诉被申请人广东省驴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受理后,由仲裁员袁钊洪、书记员刘毅聪审理,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应诉和提交答辩书,也没有参加2026年7月2日的庭审,本庭于2026年7月15日已作出了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案字[2026]1306-1307号《终局裁决书》。鉴于被申请人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广东省驴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送达裁决书。为此,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驴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见公告后可到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领取东劳人仲院东城庭案字[2026]1306-1307号《终局裁决书》。

  二、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自本终局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终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本终局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盖章)

  附注:

  1、本庭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71号,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2、本庭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69-26622381,袁钊洪。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