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6〕107号
严隆:
申请人陈浩诉被申请人严隆(系已注销的东莞市蕊恩宝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无法联系被申请人严隆,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陈浩为本案的申请人,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6年7月15日前,被申请人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6年7月21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严隆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6年5月27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26622381。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卢庆波,书记员:杜贺鹏。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陈浩;
(2)被申请人:严隆,男,1994年7月11日出生,住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