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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浩诉严隆的应诉和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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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6〕107号

严隆:

  申请人陈浩诉被申请人严隆(系已注销的东莞市蕊恩宝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无法联系被申请人严隆,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陈浩为本案的申请人,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6年7月15日前,被申请人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6年7月21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严隆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6年5月27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26622381。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卢庆波,书记员:杜贺鹏。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陈浩;

  (2)被申请人:严隆,男,1994年7月11日出生,住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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