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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韵冰诉凯利集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凯利集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南粤分公司应诉和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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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6〕75号

凯利集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申请人翟韵冰诉第一被申请人凯利集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南粤分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凯利集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第二被申请人凯利集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纪学双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凯利集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翟韵冰为本案的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凯利集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6年6月10日前,凯利集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三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6年6月17日9时00分开庭审理本案,凯利集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为第二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6年4月30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城大道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

  联系电话:23368698。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薛南楠,书记员:谢德康。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翟韵冰。

  (2)第一被申请人:凯利集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南粤分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5栋11002室,负责人:林晓新。

  (3)第二被申请人:凯利集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588号503室之二和504室,法定代表人:纪学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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