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文本:石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排镇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片解读、音频解读:关于《石排镇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的图片解读、音频解读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排分局(下简称“石排人社分局”)拟定了规范性文件《石排镇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77 号)有关规定,就文件制定有关事宜作说明如下:
一、方案背景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支持人才培养与素质技能提升实施办法》(东教育规〔2025〕5号)、《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建设实施细则》(东人社规〔2026〕8号),扎实推进我镇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特制定《石排镇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二、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东莞市支持人才培养与素质技能提升实施办法》(东教育规〔2025〕5号);
(二)《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建设实施细则》(东人社规〔2026〕8号)。
三、制定程序说明
本方案拟定以来,完成了向石排司法分局、石排财政分局的意见征求,2026年8月7日在石排镇官方网站公开征求了意见,并进行了公平性审查。经过了石排人社分局内部例会讨论通过。最终报石排镇人民政府审议并以镇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预期效果和影响
围绕我镇主导产业、传统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发展需求,争取每年设立镇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少于5个,并择优推荐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衔接有序的技能人才培育载体体系。
五、主要框架内容说明
《实施方案》共有7部分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职能,申报实施,设立程序,服务管理,保障措施,附则。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对应的政策依据、总体目标和各部门的工作分工。
第二部分为基本职能。设立镇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基本职能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与研发和促进交流。
第三部分为申报实施。明确了设立镇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和企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
第四部分为设立程序。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谨的原则,择优设立。程序包括发布申报通告、材料审核、组织评审、名单公示和结果公布。
第五部分为服务管理。应对已设立镇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进行服务管理,主要包括建站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建设补助、设立满6个月后进行阶段性评估、指导企业进行机制建设和建立退出机制。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石排人社分局、财政分局等部门应给予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镇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部分为附则。本方案由石排人社分局负责解释。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7年 12 月 31 日止。
六、石排人社分局办公室审核意见
对送审稿无不同意见,建议按照规范性文件、提请镇政府以镇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七、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26年6月17日起,征求石排司法分局、石排财政分局意见,未收到不同意见。
八、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2026年8月7日至17日(7个工作日)通过石排镇官网公开征求意见,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九、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的意见采纳情况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综上,《石排镇技能人才提升培训实施细则》的制定实施,从定主体、制定程序、制定权限和内容的合法性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规定。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