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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溪镇共有产权住房第二阶段房源配售方案的公告(堂悦花园配建安居房镇分成部分)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6-05-12 11:35:5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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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清溪镇堂悦花园配建安居房项目进入第二阶段,在全市范围内配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期镇属共有产权住房为堂悦花园,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银瓶路与铁河路交会处,供应27套现房,以精装房交付。房屋户型、套数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二、销售价格和共有产权份额比例

  (一)产权份额比例

  承购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0%,代持机构产权份额比例为50%。其中,代持产权份额由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持管理。

  (二)单套销售价格

  该项目房屋单套销售价格由政府指定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详见附件2)。

  三、申购对象及申购条件

  承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承购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1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二)近期需在本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或以上(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上述申购条件涉及对婚姻、户籍、养老保险、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资格审核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申请家庭和个人正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或享受市属人才住房租房补贴的,应在办理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前腾退所租住房屋或由有关部门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四、申购配售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6年5月12日)

  (二)网络申购(2026年5月13日起)

  申购人可在2026年5月13日起登录网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dg.gov.cn/,点击“数字住建”统一门户图标进入,如下图:

图片1.png

  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婚姻、住房、社保等信息,并作出承诺。

  若申购人需要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为避免因征信条件不符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申购工作,请申购人在网络申购前自行前往银行查询办理抵押贷款资格,若不符合抵押贷款资格请慎重考虑进行网络申购。

  (三)资格审核

  申购之日起,申购人自愿在申购系统上传材料电子版并向东莞市清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清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202室)提交纸质版购房材料,以供报送审核。审核结果定期发布,如有异议可进行电话咨询:87318383。

  (四)选房顺序

  选房顺序按申购人于线上报名顺序时间先后为准,定期在清溪镇官方网站发布最终选房客户名单及选房顺序。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入围申购人按选房次序依次选房,选完即止。

  (五)购房确认

  成功选房的申购人前往指定地点与代持机构签订房屋认购书、缴纳定金,并按约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以及缴纳房款,逾期视为放弃。

  承购人放弃选定房屋或选定房屋后未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取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 

  五、关于房屋交付使用时间

  房屋交付时间以购房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其他供后管理的规定

  (一)住房使用。承购人应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缴纳按照整套共有产权住房全部产权建筑面积计算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并享受相应权利。不得擅自出租转借、长期闲置、改变用途、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和质量安全。

  (二)产权转让。承购人持有的共有产权住房执行普通商品住房的限售政策。承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达到限售年限的,允许一次性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产权份额。承购人可按双方协商自愿原则转让给政府指定代持机构或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对象基本条件的人员。

  (三)产权抵押。除购买该共有产权房个人产权份额及购买代持机构产权份额申请购房贷款抵押登记外,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共有产权房设立抵押权(含抵押权预告)及居住权。

  (四)完全产权获得。承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年后,政府指定代持机构持有产权份额可进行销售,承购人可以通过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

  (五)退出机制。承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莞购买市场化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及二手商品房)前,需取得共有产权住房完全产权或退出本房屋产权。

  七、咨询电话

  87318383(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7738333(清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堂悦花园项目情况表.docx

  附件2:销售价格一览表.xlsx

  附件3:堂悦花园项目资料.pdf

  附件4: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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