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当事人东莞市辰风品牌设计有限公司等676家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或《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或《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对上述676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予公告。处罚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辰风品牌设计有限公司等676家企业名单》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刘东华,联系电话:0769-23166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