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樟木头镇森林防火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0-2024-00185
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0-2024-0018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10,2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樟木头镇森林防火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810,2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参照“项目概况”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参照“项目概况”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或参照“项目概况”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参照“项目概况”中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樟木头镇森林防火设施采购项目):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接份额达到40%(含货物及相应服务),同时其中70%(含货物及相应服务)以上专门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可投中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分包本项目相应服务部分给中小企业达到上述份额要求。如分包,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3:承担分包的上述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樟木头镇森林防火设施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fzbdl.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樟木头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号行政办事中心五楼农技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9-87711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9-28681631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附件:
1.1-樟木头镇森林防火设施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03150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