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文件:石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排镇“教师成长阶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图片解读、音频解读:关于《石排镇“教师成长阶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音频解读、图片解读
石排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4日印发了《石排镇“教师成长阶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建立健全教师梯队培养体系,继续深化第一、第二批“教师成长阶梯工程”建设经验与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名优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石排镇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广东省新时代教师队伍发展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粤教师〔2020〕11号)、《东莞市打造品质教育十二项行动计划》(东府办〔2021〕29号)、《东莞市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东教〔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石排镇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制订内容
(一)文件概况
该文件于2024年6月4日由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印发,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文件共12项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评选范围、评选名额、评选程序、具体措施、评选选拔、职责、组织管理、考核评价、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主要内容
1. 评选范围。本方案评选对象为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及所属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在职在岗教师,包括学科教研员、学校管理人员等。
2. 评选名额。市级及以上评选按市相关文件要求,推荐石排镇的优秀教师参加评选;镇级评选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及学科发展需求,每届认定或评选镇级各类工作室主持人名额上限15个,各类带头人名额上限30个,各类教学能手名额上限60个。
3. 评选程序。本方案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的办法,主要包括公布条件和名额、校级评选、镇级评选、镇级公示等四个程序。
4. 具体措施。搭平台,促建设;给任务,促成长;出效果,促提升。
5. 评选选拔。各类工作室主持人、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根据岗位要求,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有教育科研、教学专业能力资格及荣誉。
6. 其他规定。明确了各类工作室主持人、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职责、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保障措施。
三、《实施方案》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实施方案》由东莞市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读,具体联系电话:8655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