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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排镇“教师成长阶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6-12 16:44:0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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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石排镇“教师成长阶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音频解读:关于《石排镇“教师成长阶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音频解读、图片解读


各村(居)委会,镇机关各办公室,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

  现将《石排镇“教师成长阶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排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

 

石排镇“教师成长阶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广东省新时代教师队伍发展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粤教师〔2020〕11号)、《东莞市打造品质教育十二项行动计划》(东府办〔2021〕29号)、《东莞市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东教〔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现制订《石排镇“教师成长阶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面向未来教育发展需要,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重点,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水平为主要内容,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高尚、理论基础扎实、学科造诣深厚、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教学实践能力强的教师队伍,为推动我镇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教师梯队培养体系,深化第一、第二批“教师成长阶梯工程”建设经验与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名优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促进我镇各学校、幼儿园办学质量的整体提升。到2027年,力争培养6-8名市级以上名校(园)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以下简称各类工作室主持人)及各类培养对象;培养100名以上市级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含家庭教育指导,以下简称各类带头人、各类教学能手);培养100名镇级名校(园)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

  三、工作原则

  名校(园)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含家庭教育指导)的选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考评程序进行,每年考核一次,每三年选拔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各类工作室主持人、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考核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以成果汇报(包括现场汇报、展板展示等)以及履职考核的方式进行。

  评选结果公布后,学校、幼儿园要做好三年培养规划,以“搭平台、给任务、出效果”为工作重点,在每学期的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类工作室主持人、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具体任务安排,确保每一位都能受到高质量培养,为石排教育发展作贡献。

  四、评选范围

  镇教育管理中心及所属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在职在岗教师,包括学科教研员、学校管理人员等。

  五、评选名额

  市级及以上评选按市相关文件要求,推荐我镇的优秀教师参加评选;镇级评选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及学科发展需求,每届认定或评选镇级各类工作室主持人名额上限15个,各类带头人名额上限30个,各类教学能手名额上限60个。

  六、评选程序

  我镇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的办法,具体包括:1.公布条件和名额,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本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2.校级评选,各学校(幼儿园)自行对本校(园)的参评教师进行评选推荐,逐级申报;3.镇级评选,镇教育管理中心邀请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镇政府审批;4.镇级公示,被推荐人选名单须在其所属学校(幼儿园)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具体措施

  力争到2027年,培养一批在省、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教师,以高素质人才队伍支撑我镇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搭平台,促建设

  1. 省、市级平台。通过参加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市教师发展中心、松山湖功能区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以及组织参加省、市名校(园)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市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站跟岗学习,对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培养。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与市教育部门联系沟通,做好培训工作的安排与落实。

  2. 镇级平台。镇教育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学校行政人员、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教研员的培训,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协调教师的教学时间、工作安排,鼓励支持教师踊跃参加培训,充分发挥教师在学校、幼儿园的学科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教研水平,并承担部分培训费用。

  3. 校级平台。各学校(幼儿园)负责教师的全员培训以及教学能手的培训培养工作,通过组织教师参加市、镇、校、工作室的各项培训活动,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合理安排经费,使学校、幼儿园培训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系统化,镇教育管理中心对各校、幼儿园的培训工作给予指导和督促。鼓励学校(幼儿园)建立教师培养体系,如建立“校级工作室”“导师工作坊”等,在教师成长过程中提供陪伴式的指导和帮助。

  4. 工作室平台。进一步加强我镇各工作室管理,大力推动工作室建设,所评选的名校(园)长、名师、名班主任须建立工作室,并担任工作室主持人,充分发挥工作室主持人作用,培养骨干教师,指导中青年教师,探索研究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负责本学科(领域)骨干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通过开展层次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教研活动,切实提高工作室的影响力和工作室人员的专业素养,全面提升我镇教学教研水平。

  (二)给任务,促成长

  1. 学习任务。充分利用资源,改进培训方式,实现培养目标。一是选拔优秀校(园)长、教师和班主任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以各级各类工作室为平台,培养省、市级“强师工程”骨干人才。二是对各类带头人、各类教学能手进行集中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通过与市教师发展中心、高等院校及培训机构合作的方式,夯实教学基本功和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培养一批市级骨干教师。三是加强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的培训,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教师的培训工作,通过校本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市、镇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开展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和幼儿园分片区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培养骨干教师;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各学校、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研学与督学作用,在培训人员和资金方面向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倾斜,力争培养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

  2. 研究任务。各类工作室主持人、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要注重研究学习理论,更要注重理论应用于实践的研究,特别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广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以及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项目反馈报告,转变教学理念,调整教学行为。积极参与各级继续教育培训,养成读书学习的良好习惯,从教学实践中归纳、概括、提炼、升华出自己的教学见解、教学主张和教学模式。每年必须撰写至少一篇论文,参与或主持课题研究。

  3. 指导任务。在教育教学方面,各类工作室主持人、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善于运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学科思维,促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学科知识。在班级管理、学困生转化和优秀生培养等方面有策略、有方法,适当开设校本课程,贯彻落实五育并举。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通过师徒结对、听课评课、讲座等方式,督促本镇青年教师成长为学校的教学骨干。

  4. 引领任务。要立足本镇,真正做到专业引领,要在教育观念、教育行为、教育方式等各方面进行引领,如提出问题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答案,提供研究方法和技能而不是解决具体问题,启发思维而不代替思考等。

  5. 服务任务。要立足于本镇、本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为学校的发展服务、为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服务、为本镇教育的整体水平的提高服务。体现骨干教师的服务专业性、技术性、不可替代性。

  (三)出效果,促提升

  各类工作室主持人、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要及时梳理教学经验与研究成果,包括教学案例、教学设计、德育故事、教育随笔、教学反思、经验总结、论文、研究报告、教育专著等,凝练教育风格、教学思想。镇教育管理中心将积极搭建交流平台,为教师提供交流学习机会,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八、评选选拔

  (一)各类工作室主持人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师德表现,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先进教育教学思想,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浓厚的教育情怀,在本职工作中责任心强、敢于担当,业绩突出。

  2. 教科研能力优,在教育思想、课程与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与建设等方面取得一些成果,并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

  3. 服务意识强,近三年完成年度规定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带头参加业务进修,积极承担科组、学校或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能发挥教育教学领头人的作用,正确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4.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幼儿园一级以上职称)。

  5. 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6. 市级及以上名校(园)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不再申报镇级工作室主持人;已担任两任镇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不再申报相应的镇级工作室主持人。

  (二)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1. 评选对象。我镇在职在岗公民办中小学校长以及幼儿园园长。

  2. 评选条件。参与评选的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校长或园长除具备基本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至少四项:

  (1)中小学校长要具有校长任职资格,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园长要具备幼儿园长任职资格,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经验,其中担任正校(园)长3年以上。

  (3)取得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幼儿园一级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校长可适当放宽到一级职称(特别优秀的园长可适当放宽到二级职称)。

  (4)办学业绩突出,办学理念和治校水平得到学校师生普遍认可,任职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社会声誉高,在同类学校中有示范引领作用;任期内学生综合素养得到普遍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得到普遍提升,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成绩突出。

  (5)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示范能力,有指导中青年校(园)长和中层干部成长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示范能力。

  (6)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五年内持续开展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在学校管理领域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①主持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三);②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1项(主持)或省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三);③在市级以上刊物(具有CN、ISSN刊号)公开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至少有1篇为教育管理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排名前三)以上;④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至少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2篇(第一作者,至少有1篇为教育管理论文)。特别优秀的园长此项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1. 评选对象。镇教育管理中心学科教研员、在职在岗公民办中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

  2. 评选条件。名师除具备基本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至少四项: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幼儿园一级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到二级职称。

  (3)具有鲜明的教学特色,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教学改革经验在镇级以上推广或介绍,近五年来,至少承担2次镇级以上公开课或专题讲座,并获得良好效果。

  (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任教班级学生学业水平明显优于同类班级,教育教学水平得到学校或区域同行普遍认可,在校内能较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市级以上教育、教研或科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业务竞赛中获得奖励。

  (5)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示范能力,能够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和课题研究;主动承担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的教育实践,为青年教师的成长做出显著贡献。

  (6)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内持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在学科教学领域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主持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三);②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1项(主持)或省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三);③在市级以上刊物(具有CN、ISSN刊号)公开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排名前三)以上;④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至少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2篇(第一作者)。特别优秀的教师此项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1. 评选对象。我镇在职在岗的公民办中小学班主任。

  2. 评选条件。普通中小学名班主任除具备基本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至少四项: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到二级职称。

  (3)具有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有典型的建班经验,在班级管理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班主任工作经验在镇级以上推广或介绍,近五年来,至少承担2次镇级以上主题班会公开课或专题讲座,并获得良好效果。

  (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坚持在班主任工作一线工作,所管理班级学生的班风、学风和学业水平明显优于学校同类班级,学生管理和教育水平得到学校或区域同行普遍认可,在校内能较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镇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班主任专业能力竞赛中获得奖励。持有家庭教育讲师、指导师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示范能力,能够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和课题研究;主动承担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班主任的教育实践,为青年教师、班主任的成长作出显著贡献。

  (6)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五年内持续开展班级管理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在班级管理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主持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三);②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1项(主持)或省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三);③在市级以上刊物(具有CN、ISSN刊号)公开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排名前三)以上;④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至少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2篇(第一作者)。特别优秀的教师此项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各类带头人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师德表现,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积极钻研、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和良好的合作意识,有明确的个人专业发展目标。

  2. 教科研能力优,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具有所教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风格趋于成熟,教学业绩显著。

  3. 服务意识强。近三年完成年度规定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带头参加业务进修,积极承担科组、学校或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主动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班主任专业发展的相关工作,为青年教师、班主任的成长做出显著贡献。

  4.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 各类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业绩突出或曾获得现场教育教学市一等奖以上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6. 各类带头人教龄5年以上。其中,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带头人从事家庭教育指导3年以上或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班主任带头人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业绩突出或曾获得现场教育教学市一等奖以上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7. 镇级及以上名校(园)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市级学科带头人,镇级学科带头人,不再申报相应的镇级带头人。

  (六)学科带头人条件

  1. 出版教育教学专著;

  2. 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排名前三);

  3. 近5年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下同)、省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4. 参加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或高级研修并取得相关证书;

  5. 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指导教师或所辅导的学生获市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指导教师参加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6. 积极参与学科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积极参与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活动;

  7. 参加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等比赛获市二等奖、省三等奖以上或市“品质课堂”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8. 在镇级及以上的教研活动中承担公开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

  9. 担任相应学科市级教学能手。

  上述九项条件,小学、幼儿园教师至少具备四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至少具备三项;中学教师至少具备五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到至少具备四项。

  (七)班主任带头人条件

  1. 出版教育教学专著或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2. 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排名前三);

  3. 近5年德育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下同)、省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4. 参加市级及以上班主任培训或高级研修并取得相关证书;

  5. 被评为镇级优秀班主任或被评为2次以上校级优秀班主任;

  6. 至少承担1次镇级以上主题班会公开课或镇级以上的班主任工作或德育管理专题讲座,并获得良好效果;

  7. 在镇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班主任专业能力竞赛中获得镇二等奖以上;

  8. 在镇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班主任专业成长活动中进行现场展示;

  9. 带领班级获得镇级以上集体荣誉;

  10. 与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成果(如主题班会、教育案例、优课微课、育人风格)等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二等奖以上、省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11. 担任班主任市级教学能手。

  上述十一项条件,小学教师至少具备四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到至少具备三项;中学教师至少具备五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到至少具备四项。

  (八)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带头人条件

  1. 出版教育教学专著;

  2. 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排名前三);

  3. 近5年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下同)、省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4. 参加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或高级研修并取得相关证书;

  5. 辅导学生参加心理剧评比活动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指导教师或所辅导的学生获市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指导教师参加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6. 积极参与学科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积极参与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活动;

  7. 参加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等比赛获市二等奖、省三等奖以上或市“品质课堂”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8. 在镇级及以上的教研活动中承担公开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咨询活动或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9. 担任相应学科市级教学能手;

  10. 属“市镇校”三级学生心理防护团队成员,积极参与学生个体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工作。

  上述十项条件,小学、幼儿园教师至少具备四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至少具备三项;中学教师至少具备五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到至少具备四项。

  (九)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带头人条件

  1. 出版教育专著;

  2. 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排名前三);

  3. 近5年家庭教育有关的论文(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下同)、省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4. 参加镇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或高级研修并取得相关证书;

  5. 近5年内至少有三年以上的班主任或年级(学校)德育管理经验;

  6. 家庭教育工作受到镇级以上媒体报道或在家长(社会)中有较高口碑,或子女教育效果出色;

  7. 积极参与家庭教育课程(教材)与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或在镇级以上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中担任指导教师;

  8. 在电台、电视台、报纸、“东莞学堂·名师课堂”、“东莞慕课”或“慧教育家长学堂”等媒体上作过家庭教育专题讲座或直播,或在校内外作过两次校级及以上的家庭教育专题讲座或直播;

  9. 担任市“慧导师团”成员,或获评镇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最美教师、东莞好人等荣誉称号;

  10. 对心理困难学生开展实地家访,并成功指导家长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技能,且受访学生心理状况明显好转。

  上述十项条件,小学、幼儿园教师至少具备四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到至少具备三项;中学教师至少具备五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到至少具备四项。

  (十)各类教学能手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师德表现,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积极钻研、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和良好的合作意识,有明确的个人专业发展目标。

  2. 教科研能力优,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具有所教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方式方法灵活,所教班级学生作业管理规范合理,教学业绩突出。

  3. 服务意识强。近三年完成年度规定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积极承担科组、学校或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主动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班主任专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4.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 各类教学能手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业绩突出或曾获得现场教育教学市一等奖以上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6. 各类教学能手教龄3年以上。其中,家庭教育指导专业教学能手从事家庭教育指导2年以上或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班主任能手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业绩突出或曾获得现场教育教学市一等奖以上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7. 镇级及以上名校(园)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镇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镇级及以上教学能手,不再申报相应的镇级教学能手。

  (十一)教学能手条件

  1. 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排名前六);

  2. 近5年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镇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下同)的奖励;

  3. 参加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或高级研修并取得相关证书;

  4. 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被评为镇级以上优秀指导教师或所辅导的学生获镇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指导教师参加竞赛获镇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5. 积极参与学科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积极参与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活动;

  6. 参加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等比赛获市三等奖以上或市“品质课堂”教学能力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7. 在学校及以上的教研活动中承担公开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

  上述七项条件,小学、幼儿园教师至少具备两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到至少具备一项;中学教师至少具备两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到至少具备一项。

  (十二)班主任能手条件

  1. 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排名前六);

  2. 近5年德育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下同)的奖励;

  3. 参加校级及以上班主任培训或高级研修并取得相关证书;

  4. 曾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

  5. 至少承担1次校级以上主题班会公开课或校级以上的班主任工作或德育管理专题讲座,并获得良好效果;

  6. 在镇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班主任专业能力竞赛中获得镇二等奖以上;

  7. 在校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班主任专业成长活动中进行现场展示;

  8. 带领班级获得校级以上集体荣誉;

  9. 与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成果(如主题班会、教育案例、优课微课、育人风格)等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上述九项条件,小学教师至少具备两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到至少具备一项;中学教师至少具备两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到至少具备一项。

  (十三)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学能手条件

  1. 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排名前六);

  2. 近5年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镇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下同)的奖励;

  3. 参加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或高级研修并取得相关证书;

  4. 辅导学生参加心理剧评比活动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指导教师或所辅导的学生获市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指导教师参加竞赛获镇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5. 积极参与学科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积极参与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活动;

  6. 参加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等比赛获市三等奖以上或市“品质课堂”教学能力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7. 在校级及以上的教研活动中承担公开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咨询活动或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8. 属“市镇校”三级学生心理防护团队成员,积极参与学生个体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工作。

  上述八项条件,小学、幼儿园教师至少具备两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至少具备一项;中学教师至少具备两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到至少具备一项。

  (十四)家庭教育指导专业能手条件

  1. 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排名前六);

  2. 近5年家庭教育有关的论文(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下同)的奖励;

  3. 参加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或高级研修并取得相关证书;

  4. 近5年内至少有一年以上的班主任或年级(学校)德育管理经验;

  5. 家庭教育工作受到镇级以上媒体报道或在家长(社会)中有较高口碑,或子女教育效果出色;

  6. 积极参与家庭教育课程(教材)与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或在校级以上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中担任指导教师;

  7. 在电台、电视台、报纸、“东莞学堂·名师课堂”、“东莞慕课”或“慧教育家长学堂”等媒体上作过家庭教育专题讲座或直播,或在校内外作过一次校级及以上的家庭教育专题讲座或直播;

  8. 获评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最美教师等荣誉称号;

  9. 对心理困难学生开展实地家访,并成功指导家长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技能,且受访学生心理状况明显好转。

  上述九项条件,小学、幼儿园教师至少具备两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到至少具备一项;中学教师至少具备两项,民办学校教师可放宽到至少具备一项。

  九、职责

  (一)名校(园)长工作室职责

  1.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工作室主持人为责任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与工作室学员共同制定培养方案,指导学员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途径,规定双方职责及义务等;帮助学员剖析学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传授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指导开展课题研究,通过下校诊断、讲学、论坛、网络交流等方式,促进学员成长;以工作室为平台,规划组织开展校本研修,持续提高本校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积极分享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主持人每年面向团队成员开设案例分析、专题报告等不少于4次;积极承担培训授课、送教下乡、教育教学改革、“传帮带”和各级培训项目的跟岗学习等相关任务;推进学校教育数字化建设,在智慧(智能)校园方面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2. 培养骨干校(园)长。通过开展各种线上线下集中研修活动,围绕名校(园)长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以传承名校(园)长治校理念和办学特色为主要目的,提高学员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学员专业成长。每年通过跟岗实践、交流研讨、课题指导、学校管理诊断等方式组织学员集中研修不少于4次;组织学员每学期撰写1篇教育管理反思或案例分析,每年汇报学校管理改革情况不少于1次;组织学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支教活动或送教到校活动;工作室主持人制定本校(园)3年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校本研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学员制定所在学校(幼儿园)的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校本研修方案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与镇内外名校(园)长工作室之间的交流协作。

  3. 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主持人在任期内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重点任务和实际,围绕立德树人、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管理创新和教师专业发展等问题开展研究。主持1项片区级以上立项课题,每周期至少形成1项以上富有特色的研究成果(含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教学成果奖励和公开出版著作等)。在培养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指导学员开展教育管理研究,围绕凝练办学思想和办学特色,每位学员形成1项以上富有特色的研究成果。

  4. 开展结对帮扶。每年至少选择1所民办学校开展结对帮扶,推动帮扶学校提升办学质量。开展学校党建、教育管理、办学规划、教师培训等帮扶活动,带动学校发展,发挥传帮带作用,为帮扶学校培养后备干部、校长或工作室主持人。

  5. 开发教育教学资源。每年通过工作室网站、博客、公众号等上传工作室开发的学校管理资源(包括课件、案例、教育反思、管理总结、学习心得、教育叙事、管理改革探讨等图文资源);每年组织学员参与集体网络研修活动不少于3次;每年完成不少于5个能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的学校管理系列案例资源。

  6. 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工作室要关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重视开展基础教育调查研究,发现和提炼教育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建议和方案。

  (二)名师工作室职责

  1.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工作室主持人为责任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与工作室学员共同制定培养方案,指导学员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途径,规定双方职责及义务等;帮助学员剖析教育教学、专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传授教育教学经验,指导开展课题研究,通过听课、磨课、讲学、论坛、网络交流等方式,指导学员成长;以工作室为平台,主持人参与规划、组织所在学校的校本研修、品质课堂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工作,推动所在学校的校本教研和学科教学改革工作;积极分享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主持人每年面向团队成员开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4次;积极承担培训授课、送教到校、教育教学改革、“传帮带”和各级培训项目的跟岗学习等相关任务;以教育数字化为指导,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2. 培养骨干教师。通过开展各种线上线下集中研修活动,助推工作室学员传承名师教学特色和育人风格,提高学员的教研能力和教学能力,在三年培养周期内,将学员培养成为教学能手、带头人或工作室主持人等。每年通过听课、磨课、跟岗实践、交流研讨、课题指导等方式组织工作室学员集中研修不少于4次,每年对每位学员开展听课评课不少于1次;组织工作室学员每年开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2次,阅读本领域书籍2本以上,撰写2篇以上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组织工作室学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送教到校活动;组织工作室每年面向本校或本区域开展教研教学成果展示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1次,鼓励开展跨区域、跨学科、跨学段的研讨活动,加强与镇内外名师工作室的交流协作。

  3. 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主持人在任期内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围绕立德树人、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专业发展等问题开展研究,主持1项片区级以上立项课题,每周期至少形成1项以上富有特色的研究成果(含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教学成果奖励和公开出版著作等,下同)。在培养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积极围绕凝练教学思想和教学风格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指导工作室学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位学员形成1项以上富有特色的研究成果。

  4. 开展结对帮扶。每年至少选择1所民办学校(幼儿园)开展结对帮扶,推动帮扶学校提升学科教学质量;指导帮扶学校教师开展听课、评课、上示范课、专题讲座等培训活动;指导青年教师,发挥传帮带作用,为帮扶学校(幼儿园)培养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或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5. 开发教育教学资源。每年通过工作室网站、博客、公众号等发布生成性教育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设计、课件、案例、教学随笔、教学总结、学习心得、教学叙事、教育教学论文、教/玩具设计、幼儿园环境创设案例、教学改革探讨等图文资源);每年组织学员参与集体网络研修活动不少于3次;每年完成能体现名师教学风格、教学特色、教学成果专题系列学科优课微课资源不少于5个。

  6. 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工作室要重视开展基础教育调查研究,关注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发现和提炼本区域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建议和方案。

  (三)名班主任工作室职责

  1.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工作室主持人为责任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与工作室学员共同制定培养方案,指导学员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途径,规定双方职责及义务等;帮助学员剖析中小学德育和班主任专业成长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传授班集体建设、班级活动组织、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沟通与合作等经验,指导开展中小学德育课题研究,通过听课、讲学、论坛、网络交流等方式,促进学员成长;以工作室为平台,主持人参与规划、组织所在学校的校本研修和班主任专业发展工作,推动所在学校的校本研修和班主任工作发展;积极分享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主持人每年面向团队成员开设主题班会课、研究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4次;积极承担培训授课、送教到校、德育改革创新、“传帮带”和各级培训项目的跟岗学习等相关任务;以教育数字化为指导,推进班主任工作改革,在教育信息技术与班主任工作融合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2. 培养骨干班主任。通过开展各种线上线下集中研修活动,助推工作室学员传承名班主任的育人风格和管理特色,提高学员的管理能力和研究水平,在三年培养周期内,将学员培养成为教学能手、带头人或工作室主持人等。每年通过班级活动、跟岗实践、交流研讨、课题指导等方式组织工作室学员集中研修不少于4次,每年对每位学员开展听课评课不少于1次;组织工作室学员每年开设班级活动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2次,阅读班主任工作方面书籍2本以上,撰写2篇以上班主任工作反思或案例分析;组织工作室学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送教到校活动;组织工作室每年面向本校或本区域开展班主任(德育研究)工作成果展示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2次,鼓励开展跨区域、跨学科、跨学段的研讨活动,加强与镇内外名班主任工作室的交流协作。

  3. 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主持人在任期内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围绕立德树人、中小学德育热点难点、班主任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班主任专业发展等问题开展研究,主持1项片区级以上立项课题,每周期至少形成1项以上富有特色的研究成果(含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教学成果奖励和公开出版著作等)。在培养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指导学员积极围绕凝练教育思想和管理风格开展课题研究,每位学员形成1项以上富有特色的研究成果。

  4. 开展结对帮扶。每年至少选择1所民办学校开展结对帮扶,推动帮扶学校提升德育工作质量。指导帮扶学校开展班级管理、班会课教育、团队活动开展等培训活动。指导青年班主任,发挥传帮带作用,为帮扶学校培养班主任能手、带头人或工作室主持人等。

  5. 开发教育教学资源。每年通过名班主任工作室网站、博客、公众号等发布生成性班主任工作资源(包括教学设计、课件、案例、教学随笔、班主任工作方法、班主任工作总结、学习心得、教学叙事、教育教学论文、教/玩具设计、幼儿园环境创设案例、德育创新探讨等图文资源);每年组织学员参与集体网络研修活动不少于3次;每年完成班主任工作专题系列优课微课资源不少于5个。

  6. 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工作室要重视开展中小学德育及班主任工作调查研究,关注中小学德育及班主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发现和提炼本区域中小学德育及班主任工作创新的经验和做法,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可行的方案或者建议。

  (四)学科带头人职责

  1. 学科带头人要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根据我市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方法。

  2. 掌握本学科教育教学发展动态,每年承担镇级及以上教学专业技能的培训或学科专业学术专题讲座至少一次。

  3. 每年在园区、镇(街)或市直属学校及以上教研活动中至少上一次示范课。

  4. 积极参与教学资源开发与建设,积极参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积极参与“品质课堂”教学能力大赛活动。

  5. 每年至少有一篇学科论文获市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6. 充分发挥作用,指导至少2名中青年教师,使他们在教育教学中取得较好成绩。

  7. 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各类专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指导教师参加竞赛获市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上述七项至少要完成五项。

  (五)班主任带头人职责

  1. 班主任带头人要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不断钻研班主任工作理论,根据我市班主任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方法。

  2. 掌握班主任工作发展动态,每年承担镇级及以上班主任工作专业技能的培训或班主任工作专业专题讲座至少一次。

  3. 每年在园区、镇(街)或市直属学校及以上德育活动中至少上一次示范课。

  4. 每年至少有一篇德育论文获市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5. 充分发挥作用,指导至少2名中青年教师,使他们在班主任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上述五项至少要完成四项。

  (六)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带头人职责

  1. 带头人要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不断钻研心理健康教育理论,根据我市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方法。

  2. 积极参与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主动承担由省市各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的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相关的工作。

  3. 积极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工作和实践活动,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积极撰写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著作和论文(或个案),积极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各种活动。

  4. 主动推动本学校和本片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承担本学校和片区的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咨询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5. 积极参与教学资源开发与建设,积极参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积极参与“品质课堂”教学能力大赛活动。

  6. 每年至少有一篇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7. 充分发挥作用,指导至少2名中青年教师,帮助他们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取得好成绩。

  8. 每年跟踪辅导心理困难学生2名以上,并建立援助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

  以上八项中至少完成五项。

  (七)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带头人职责

  1. 不断钻研家庭教育理论,根据我市学校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方法。

  2. 掌握学校家庭教育发展动态,每年在校内或区域内作一次家庭教育专题讲座,且三年期间至少在市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中承担过一次咨询、讲座、教研等任务。

  3. 积极参与家庭教育资源开发建设,至少有一项资源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电台、电视台、“东莞学堂·名师课堂”、“东莞慕课”或“慧家长成长平台”等平台上作过家庭教育专题讲座或上传资源。

  4. 每年撰写一篇学校家庭教育论文,且三年中至少有一篇获市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5. 充分发挥作用,指导至少2名中青年教师,使他们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取得较好成绩。

  6. 三年中至少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一项课题立项、结题或获成果奖。

  7. 跟踪辅导特殊学生的家庭教育,并建立家庭教育档案。

  上述七项至少要完成五项。

  (八)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学能手职责

  1. 教学能手要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根据我镇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方法。

  2. 掌握本学科教育教学发展动态,每年承担校级及以上教学专业技能的培训或学科专业学术专题讲座至少一次。

  3. 每年在学校及以上教研活动中至少上一次示范课。

  4. 积极参与教学资源开发与建设,积极参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积极参与“品质课堂”教学能力大赛活动。

  5. 每年至少有一篇学科论文获市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6. 充分发挥作用,指导至少1名中青年教师,使他们在教育教学中取得较好成绩。

  7. 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各类专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指导教师参加竞赛获市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上述七项至少要完成四项。

  (九)班主任能手职责

  1. 班主任能手要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不断钻研班主任工作理论,根据我镇班主任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方法。

  2. 掌握班主任工作发展动态,每年承担校级及以上班主任工作专业技能的培训或班主任工作专业专题讲座至少一次。

  3. 每年在学校及以上德育活动中至少上一次示范课。

  4. 每年至少有一篇德育论文获市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5. 充分发挥作用,指导至少1名中青年教师,使他们在班主任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上述五项至少要完成三项。

  (十)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能手职责

  1.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能手要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不断钻研心理健康教育理论,根据我镇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方法。

  2. 积极参与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主动承担由省市各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的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相关的工作。

  3. 积极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工作和实践活动,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积极撰写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著作和论文(或个案),积极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各种活动。

  4. 主动推动本学校和本片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承担本学校和片区的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咨询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5. 积极参与教学资源开发与建设,积极参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积极参与“品质课堂”教学能力大赛活动。

  6. 每年至少有一篇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论文获市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7. 充分发挥作用,指导至少1名中青年教师,帮助他们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取得好成绩。

  8. 每年跟踪辅导心理困难学生1名以上,并建立援助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

  以上八项中至少完成四项。

  (十一)家庭教育指导专业能手职责

  1. 不断钻研家庭教育理论,根据我镇学校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方法。

  2. 掌握学校家庭教育发展动态,每年在校内或区域内作一次家庭教育专题讲座,且三年期间至少在校级及以上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中承担过一次咨询、讲座、教研等任务。

  3. 积极参与家庭教育资源开发建设,至少有一项资源获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电台、电视台、“东莞学堂·名师课堂”“东莞慕课”或“慧家长成长平台”等平台上作过家庭教育专题讲座或上传资源。

  4. 每年撰写一篇学校家庭教育论文,且三年中至少有一篇获市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5. 充分发挥作用,指导至少1名中青年教师,使他们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取得较好成绩。

  6. 三年中至少主持或参与(排名前六)一项课题立项、结题或获成果奖。

  7. 跟踪辅导特殊学生的家庭教育,并建立家庭教育档案。

  上述七项至少要完成四项。

  十、组织管理

  名校(园)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各类带头人以及教学能手实行镇、校共同管理。

  (一)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申报评审、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二)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为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搭建平台,帮助工作室做好学校沟通协调工作;将工作室作为本地优秀人才培养、教育管理研究和办学成果推广示范重要基地,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镇级公开课、成果展示交流研讨等相关活动。

  (三)学校负责工作室财物的登记与管理工作,为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经费支持,审定工作室经费预算,确保专款专用。为工作室、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搭建学习交流平台,进一步发挥名优骨干教师在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负责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和执行工作经费预算,按计划组织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把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纳入工作室培训培养对象,积极搭建骨干教师专业成长平台。

  (五)在任期内,工作室主持人、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调动至镇内其他学校工作的,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镇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室主持人、各类带头人或教学能手资格自动终止:1.工作调动至非教学教研单位的或调动至外镇单位的;2.有违反师德、违法违纪行为的;3.年度考核不及格的;4.无法正常履职的。

  十一、考核评价

  (一)名校(园)长、名师、名班主任、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实行任期制,每周期时间为3年。

  (二)考核分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两种。镇教育管理中心每年对各工作室、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周期结束后进行周期考核。

  (三)工作室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凝练教育教学思想、办学特色、班主任工作理念等情况;工作室研修活动计划和完成情况;工作室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情况;工作室团队指导研修的情况和成效;教学科研成果和学员成长情况;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的情况等。考核的方式有: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查看原始材料(含工作室网页、博客、公众号等原始数据材料);调查主持人所在单位同行评价;调查工作室学员评价;听取主持人汇报;现场考察工作室;开展财务支出专项检查等。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和良好等次的比例一般分别为20%、30%,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不设比例。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主持人资格自动终止,三年内不得申报工作室主持人。

  (四)市、镇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考核内容按照《东莞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班主任带头人认定方案和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和《东莞市第五批教学能手、班主任能手认定方案和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等级。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资格自动终止,三年内不得申报。市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镇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考核结果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备案。

  十二、保障措施

  (一)镇教育管理中心为名校(园)长、名师、名班主任、各类带头人和教学能手颁发聘书或证书。

  (二)名校(园)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所在单位要为工作室配备相对独立的办公室,并配备基本的办公条件,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书籍、管理资料和信息化管理设备。

  (三)镇教育管理中心对任期内的省级、市级和镇级的名校(园)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申请专项资金安排,标准为每个工作室每年2万元,按年度下达到工作室所在单位,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原则上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

  (四)工作室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软硬件配置和培训研修活动组织等,包括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配置、网络线上支持以及学习资源建设;工作室组织开展集中研修、培训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的食宿费、交通费和其它费用(含会务、场地、课酬等);工作室组织开展的示范性教研活动、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费用;工作室主持人及学员外出交流学习、培训研修的培训费、食宿费等;工作室研究成果的宣传、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等开支。要求用于工作室开展培训和集中研修活动的经费不少于总经费的80%。经费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经费支出使用规范有序。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要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定期进行收支核算统计。

  (五)优先安排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进修和外出学习,并在评职、评先、提干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六)学校要积极支持工作室开展培养培训、教学研究、送教到校等工作,对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在工作安排、工作计量和绩效奖励等方面要适当倾斜和照顾。

  (七)申报人如果同时符合几类申请条件的,不可重复申请称号;如同时被评为省市镇称号的,不重复享受经费补助。

  (八)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并承担因材料失实、缺失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包括追回已经发放的资金。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进行严格、客观的审查。

  (九)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正式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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