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合规经营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资质合规底线,杜绝无证经营
1. 严格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许可范围规范经营,坚决杜绝无证、超范围经营行为。
2. 禁止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严禁开设“幽灵外卖”、委托无证第三方加工餐食。
3. 线上公示信息须与线下实体门店一致,在平台显著位置完整公示资质证件、经营地址等信息,无堂食门店需规范标注相关标识;线下门店需在醒目位置悬挂合法有效证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控加工操作环节,保障食品安全
1.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杜绝使用回收食品、地沟油加工餐食。
2. 规范食品加工流程,确保原料新鲜、烧熟煮透,防范交叉污染;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晨检制度,规范穿戴防护用品。
3.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按规定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维护加工设施设备,保障使用安全。
三、规范包装配送管理,防范食品污染
1.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级包装容器,严禁使用劣质、有毒有害包装材料;全面使用一次性“食安封签”密封餐食,防止配送过程污染。
2. 对需温控的食品,采取合规储运措施;自行或委托配送的,均需落实配送人员卫生管理、容器消毒责任,确保餐食配送安全。
四、恪守诚信经营原则,维护消费者权益
1. 坚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同价”,不得虚假宣传、缺斤少两、误导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2.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售后诉求,依法履行退换、赔偿义务,不得推诿扯皮。
3. 主动践行“光盘行动”,推出小份菜、半份菜,引导理性消费,杜绝餐饮浪费。
五、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主动接受监管
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2. 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抽检调查,对发现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须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整治力度,对拒不整改、违法违规经营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包括罚款、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公开曝光。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望各经营者严格守法经营,共同守护网络餐饮安全。消费者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扫一扫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