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青都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顺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QKMW18):
本局于2026年8月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当事人于2017年6月26日经核准的设立登记(备案)事项,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决定书(东市监撤字(2026)250803C01号),内容是:经查,东莞市青都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QKMW18)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构成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撤销该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的设立登记(备案)。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决定书(东市监撤字(2026)250803C0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以对公告送达的文书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公告送达的文书不服,可以在文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李剑勇、郑席江 联系电话:0769-8833561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粤晖路238号市场监管分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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