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青都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顺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QKMW18):
本局于2026年6月2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撤销你单位于2017年6月26日的设立登记的处理决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东市监撤听告字〔2026〕50625C01号),内容是:经查,你单位于2017年6月23日向我局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含有虚假“王顺俊”身份信息的申请材料取得我局于2017年6月26日核准设立登记,于2026年5月6日被我局受理调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经营主体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拟撤销你单位于2017年6月26日的设立登记。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以对公告送达的文书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剑勇、郑席江 联系电话:0769-8833561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粤晖路238号市场监管分局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5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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