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2026年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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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步推进我市企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企业备案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技服〔2023〕2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自主评价考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技服〔2025〕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东莞市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大型企业(需提供对应佐证材料,详情请咨询属地人社部门),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重视企业内部技能人才培养。 (三)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工作机构,建立评价规章制度,具备与评价项目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仪器仪表等。 (四)坚持社会效益为先,能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建立培养与使用相结合、评价与待遇相挂钩的长效激励机制。 (五)具有完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措施和完善的内部质量监督机制,并配备相应的内部质量督导人员。 二、企业评价范围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后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或备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与本企业主营业务直接相关,或是本企业生产一线的主要技能型职业(工种); (二)技术技能含量较高。 三、评价依据 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其中,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参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开发,经报备后作为考核评价依据。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15日。 (二)资料提交 有意向申报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请联系企业登记注册地的人社部门,按其指导和要求,向其提交申报资料。待属地人社部门确认后,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OUPX/#/matterHandling),按要求在平台申报。 (三)材料清单及要求 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申请表(用人单位)》 2.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 3.关于本机构评价能力内容填写的说明 4.企业规模佐证材料 5.企业信用报告 五、其他事项 公告内提及的参考资料需联系各人社部门获取。 长安人社分局相关业务联系电话:81881176-303/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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