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石排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民间河长”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年12月28日,石排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排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民间河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以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为指导,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高举群众路线旗帜,坚持“开门治河”,引导全市民众积极参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大众的评议权、参与权、监督权,使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更接地气、更切实际、更具活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根据《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民间河长”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主要制定内容
《石排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民间河长”管理办法》共分为七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明确了我镇以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十四届五次全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为指导,以引导全市民众积极参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大众的评议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为目标。
第二部分是我镇“民间河长”的性质。明确了“民间河长”作为社会各界代表义务参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江河湖库管理,履行管理的查、评、议、宣等职责。
第三部分是担任“民间河长”的条件。明确了担任“民间河长”的条件和不宜担任“民间河长”的人员范围。
第四部分是 “民间河长”招募的步骤。明确了招募步骤分为公开招聘、现场报名和组织任聘。
第五部分是 “民间河长”的职责。明确了我“民间河长”主要负责河道的河岸整洁、河面整洁、河流整洁的监督举报,负责相关治水项目的建议参考与落实监督,并当好巡查员、宣传员、参谋员、联络员和示范员。
第六部分是“民间河长”的保障。明确了为保证“民间河长”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摒除相关干扰因素,将给予“民间河长”安全保障,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第七部分是有关要求。明确了为做好我镇“民间河长”管理,我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监督管理,开展业务培训,落实经费保障,做好推优表彰等工作。
三、《管理办法》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管理办法》由石排镇河长办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769-8665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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