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镇推动大学生应征入伍激励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既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又考虑到了退役后的就业创业出路。《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一年两次征兵”改革要求,进一步激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投身军营建功立业。
亮点内容有:
一、对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入伍前2年内通过身体矫正治疗合格后入伍的(仅限视力矫正、腋臭、痔疮、肾结石、精索静脉曲张手术),服役满180天,给予身体矫正治疗费用补贴,最高每人不超过10000元。
二、镇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等招聘聘用人员,原则上每年安排1至3个聘员岗位,择优招录石龙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含服役后取得大学文凭),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党建工作办应当根据当年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情况,结合年度政府综合性岗位招录计划,负责编制退役大学毕业生招录计划,督促指导招录单位落实退役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将优秀退役大学毕业生(聘员)纳入镇后备人才数据库,做好后备人才培养、优先入党、使用提拔和鼓励其报考公务员、事业编岗位等各项工作。
四、石龙籍退役军人返乡后可免费参加镇内组织的就业创业服务培训活动,优先推荐就业,创业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五、石龙籍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三等功、战时获得四等功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优先推荐镇组织部门培养使用。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印发《石龙镇推动大学生应征入伍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龙镇推动大学生应征入伍激励办法(试行)音频政策解读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