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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府办〔2019〕51号(关于组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02-12 15:16:0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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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加大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力度,切实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东府〔2018〕40号)《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清府办〔2018〕77号)《关于印发〈清溪镇关于推行农村会计主管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8〕106号)等工作部署,各村(居)要各自组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及要求如下:

  一、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财务监管

  1. 负责审核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表,利用“三资”监管平台的技术手段严格审核程序,收支票据须经会计主管(委派会计)审核后才能入账,会计报表须经会计主管(委派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送、公开。

  2. 负责监测村组两级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及时向农资办反映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3. 根据镇政府工作安排,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公章管理、下属单位财务监管等工作。

  (二)经营服务

  1. 落实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申报审查工作,统筹办理集体资产上交易平台的呈审事项。

  2. 定期向理事会和村(社区)“两委”会提交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3. 协同相关人员做好资金筹措运营、债权债务管理、预决算管理等工作。

  4. 根据镇政府工作安排,负责统筹资产、资源、合同、违规交易等台账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三)决策参谋

  1. 列席村(社区)“两委”会、理事会、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等有关财务运行、财务计划和经营管理工作会议,根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对民主决策事项的合规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议。

  2. 根据镇政府工作安排和村(居)委会工作需要,就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交调研报告或意见建议。

  (四)业务指导

  1. 负责对会计助理、联组会计、出纳员、资产交易员等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并对财务办公室其他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2. 根据镇政府工作安排,指导村(居)完善和落实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开支审批和民主监管等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二、财务工作人员职责

  各村(居)要整合资源组建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财务室),实现村组两级财务人员集中办公。要科学划分会计主管、联组会计、会计助理、出纳员、资产交易员等职责分工,使各财务人员各司其职并由会计主管(委派会计)任财务室负责人、挂任理事长助理,协调高效的农村财务运作机制。财务室对各财务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进一步提升会计监督效能,促进集体财务工作协调运转。各财务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会计主管(委派会计):代表镇政府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负责统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农村集体资产租赁交易管理平台等集体资产信息化平台管理的日常管理,包括编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审核村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重大事项立项、民主决策程序、预算管理、清产核资、股东分红、土地款使用、支农资金使用、资产交易、财务公开、合同兑现等工作。保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监管印章使用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村组会计通过每月末到银行领取银行账户(含理财产品,须加盖银行印章)对账单,或每月末网上查询银行存款余额等方式,实现与银行的直接对账。定期向村“两委”干部汇报集体财务运行情况,配合做好债权追收、资金筹措、偿还借款、闲散资金利用等工作。发挥决策参谋和制度把关作用,实时掌控村组财务状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减少财务监管的盲区,强化财务运作的“协调性”。

  会计助理:协助会计主管(委派会计)做好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将数据录入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并做好后续资料跟踪工作。协助做好重大事项立项、民主决策程序、预算管理、清产核资、股东分红、土地款使用、支农资金使用、资产交易、财务公开、合同兑现等财务工作。协助出纳完成银行票据的结算、完成每月进项发票的认证和发票开具工作,负责集体所有涉及税务工作,如: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发票税等。月末纳税申报,及时抄、报税。定期向会计主管(委派会计)汇报工作情况,并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组会计:编制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重大事项立项、民主决策程序、清产核资、股东分红、土地款使用、支农资金使用、资产交易、财务公开等工作。定期向会计主管汇报工作情况,包括债权追收、合同兑现、账户余额、利息支出等,自觉接受会计主管的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并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专职出纳:管理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等,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业务,做好银行账和现金账,对支票、汇票、发票、收据进行管理,保管银行印鉴卡,做好日常报销工作。定期向村“两委”干部、会计主管(委派会计)汇报集体资金情况,并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资产交易员: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进行监管,做好集体资产交易工作,包括交易立项、民主决策、上报审查、后续跟踪等,对集体资产交易事项进行统计汇总、登记录入数据、资料归档等工作。定期向村“两委”干部、会计主管(委派会计)汇报集体资产交易情况,并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时掌控村组财务状况,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促进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二)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各村(居)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职责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减少财务监管盲区,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加强政策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各村(居)财务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坚持原则,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政策制度,自觉维护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主动适应新时期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满足财务工作的各项需要。

  附件:财务管理办公室架构图.doc

  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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