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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麻涌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麻府办〔2019〕61号)的政策解读(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9-08-21 15:48:0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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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政策文件:《麻涌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麻府办〔2019〕61号)


近日,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出台了《麻涌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麻府办〔2019〕6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号)和《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办〔2018〕106号)文件精神,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营造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良好环境,加快引进培养创新人才,重点结合我镇 “一湖三区六提升”发展规划,形成一支与我镇创新驱动发展相匹配的新时代创新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

(一)2019年4月,通过深入走访镇相关部门及镇内企业了解人才引进情况,并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镇街了解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情况后,结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106号)要求,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制定《麻涌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初稿。

(二)2019年5月23日,发出《关于征求<麻涌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镇相关部门意见,各部门均没有修改意见。

(三)2019年5月24日,在东莞麻涌官网规范性文件栏目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19年6月7日结束,没有收到群众提出的修改意见。

(四)2019年6月17日,发出《关于征求<麻涌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市委组织部提出了修改意见。

(五)2019年7月2日,《麻涌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报送镇政府审定。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办〔2018〕106号)的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后引进我市,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与限定的我镇用人单位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初级职称的人才,给予最高补贴额度为10,000元,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最高补贴额度为20,000元,的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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