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充分调动运动员、教练员、各类带训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实施国家奥运争光计划,为国家选拔、培养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增强我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原国家体委、人事部《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体人字〔1996〕314号)等有关规定,参考了珠三角有关城市的做法,结合我镇竞技体育实际,制定《黄江镇竞技体育奖励办法》。
二、主要内容
《黄江镇竞技体育奖励办法》共十三条,具体如下:
第一条为制定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条为办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为奖励设置及标准;
第四条为明确工作人员奖励标准;
第五条为明确奖项奖金为税前奖金;
第六条为对特殊贡献运动员的奖励标准;
第七条为获奖成绩认定标准;
第八条为明确奖励统计认定时间;
第九条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明确要求;
第十条为对违法违纪情况的相关处理;
第十一条为对被取消成绩的相关处理;
第十二条为明确本办法负责政策解释的主体;
第十三条为明确本办法的实施期限。
三、主要特点
(一)《办法》对黄江镇运动员奖励标准进行了明确:

(二)《办法》明确了竞技体育奖励机制、奖励金的适用范围和标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而有利于规范行业环境,充分调动我镇运动员、教练员、各类带训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升运动员的参赛信心。
四、解读机关
《黄江镇竞技体育奖励办法》政策解读由黄江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负责解释。
黄江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