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社区:
《东莞市黄江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东莞市黄江镇“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东府〔2021〕44号)精神,推动黄江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下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1+1+9”、市委市政府“1+1+6”工作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黄江镇发展战略定位,着眼促进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黄江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强化管控。在市级成果上进行进一步的细化优化,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不得以任何形式突破、变通、放宽管控要求。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黄江镇重点生态环境指标目标、产业发展现状与规划定位、环境质量现状、污染源现状、污染治理建设等实际情况,在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主要的资源环境问题为着手点,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黄江镇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方案。
强化衔接,分类指导。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细化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与国土空间相关规划、资源利用规划的衔接,在市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总体框架下,结合黄江镇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分区及自然资源,进行管控方案的细化,促进环境管理精准化。
全域覆盖,强化空间。全域开展区域空间评价,不断深化空间尺度和管控要求,在实践模式和配套政策方面大胆创新,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各项要求落实到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行高精度管控,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显著增强。其中:
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9.25 km2,占黄江镇国土面积的31.50%;一般生态空间面积5.33 km2,占黄江镇国土面积的5.74%。
环境质量底线。全镇地表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清泉水库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PM2.5年均浓度按市核定目标执行,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市设定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等达到或优于市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量、单位GDP能耗达到市下达目标。
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黄江基本建成。
二、环境管控单元划定
全镇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4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和水源保护区。全镇共划定优先保护单元2个,面积40.998 km2,占全镇面积比例44.11%,主要包括清泉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田心村、黄江镇林场、黄牛埔村和长龙村。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等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为工业集中区和人口密集区。全镇共划定重点管控单元1个,面积46.945 km2,占全镇面积比例50.52%,主要涉及刁朗村、社贝村、田美村、板湖村、胜前岗村、玉堂围村、新市社区、袁屋围村、合路村、鸡啼岗村、北岸村、其他用地区、黄江村、黄京坑村、星光村、旧村村、大冚村。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全镇共划定一般管控单元1个,面积4.981 km2,占全镇面积的5.37%,为龙见田村。
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在市管控方案的基础上,结合黄江镇“三线”划定情况,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黄江镇生态环境准入要求,“4”为4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一)全镇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1.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严格审查涉两高行业的有关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环评;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加强涉气项目环境准入管理。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加强涉水项目环境准入管理。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
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
推动交通领域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优化调整储油库、加油站布局,加快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设。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开展城镇节水降损;保障江河湖库生态流量。
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按照“工业优先、以用为先”的原则,调整存量和扩大增量建设用地。
2.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倍量替代。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火电及钢铁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可核查、可监管的超低排放标准;水泥、石化、化工及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深入推进石化、溶剂使用及挥发性有机液体储运销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通过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实施反应活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恶臭物质的协同控制。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行业企业为重点,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
加大水污染物防治力度。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全面整治入河排污口,系统治理河涌水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质增效,率先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回收利用。支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应用,充分利用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消纳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玻璃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严格落实《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以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建立垃圾分类系统为导向,注重可操作性,着力强化全程分类体系监管,形成黄江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基本制度规范。
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继续严格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分区防控策略,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建、改建、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3.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加大水环境风险防范力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管控,加强东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及饮用水水源、备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强化石化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和工业园区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评估和防控。
加强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园区的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石化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
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涉环境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及污染处理处置设施等公用设施。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防范人居环境风险,规范受污染建设用地再开发。
强化重金属风险管控。加强涉重金属污染源环境风险管控。强化涉重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实施污染地块分类管理,强化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环境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提升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组织开展尾矿库、废石场、煤矸石场和冶炼废渣场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推进隐患治理和防控;依托危险废物重点处置单位,建立区域环境应急处置网络,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将城镇建设严格限定在开发边界之内。推动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加强项目生成阶段节约用地审查,全面开展各类开发区和园区的用地普查。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培育节地模式和节地典型。
实施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深入实施节水行动,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发挥水资源价格调节功能。
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包装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二)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详见附件4。
四、实施应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单位、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三线一单”实施应用工作机制,在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并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过程中做好应用。市生态环境局黄江分局要做好统筹协调,不断提高“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的战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数据更新。
(二)工作技术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黄江分局要牵头组建“三线一单”工作专班和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牵头组织开展“三线一单”跟踪评估、更新调整、数据维护、宣传培训等工作,推进实施应用;需镇财政保障经费的相关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黄江分局按要求申报年度部门预算。
(三)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省和市“三线一单”实施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成果实施、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工作。5年内,因法律、法规、地方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与边界、自然保护地体系等依法依规调整后而导致“三线一单”变化的,按程序组织调整更新。
(四)清单使用及数据应用
根据环境管控单元所涉区域、流域和单元内地块涉及的各环境、资源要素属性,自上而下依次查阅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全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全镇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和具体单元清单,分层级明确环境管控单元及各地块应执行的管控要求。
附件:1. 东莞市黄江镇生态空间划定情况汇总表
2. 东莞市黄江镇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
3. 东莞市黄江镇环境管控单元图
4. 东莞市黄江镇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附件1
东莞市黄江镇生态空间划定情况汇总表
附件2
东莞市黄江镇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
附件3
东莞市黄江镇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件4
东莞市黄江镇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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